第三十四章 森林刺杀[第2页/共2页]
“小媛,还没玩够啊,前面就到炎景城了。”一片丛林以内,叶枫收起舆图,笑着看向一旁的林媛。
同时,此次大战,叶枫足足赢了八令媛币,相称于八千万,一下子腰带也宽广了起来。
“我可没想和你一起去,我筹办现在就去炎景州闯荡一下。”叶枫冷冷一笑。
一个武斗场一个武斗场,叶枫一个一个应战。或是有的直接投降,或是被打败,很快叶枫就挑了一圈。这此中,叶枫只杀了一小我,那小我嘴上说认输,但是竟然企图用毒偷袭杀死叶枫,但是他却不晓得,叶枫乃以五毒入体,百毒不侵。反而这凶险卑鄙的手腕激愤了叶枫,被叶枫一击杀之。
那金甲军人也不踌躇,蓦地一回身,一跃飞过世人。
这一起,林媛端赖叶枫照顾,对叶枫的依靠也是与日俱增,特别是有很多男人要对她脱手动脚以后,林媛已经到了不敢让叶枫分开她非常钟的境地。固然叶枫号令小混蛋一向庇护林媛,但是只要叶枫在林媛才会有安然感。
“张将军!”中间的少年神采大变。
“靠,还想着我得了好成绩,给你带来政绩啊。”叶枫一摆手,带着林媛直接分开。
林媛点点头,立即跟了上来,林媛还是喜好丛林,路途中只要颠末丛林都会放慢脚步,渐渐的走。但是到了叶枫自以为女孩子喜好的繁华都会,能够买各种衣服饰的时候,林媛反而但愿快点分开,她不喜好人多,这一起那一个个丑恶男人的嘴脸让林媛惊骇了。
那金甲军人从地上翻过身正都雅到叶枫和林媛躲在树上,同时树上另有一只金黄色小猫在,仿佛是在打打盹!!!
只见场上一群身穿黑衣、黑巾蒙面的人正在向一辆马车策动打击,马车四周几个银甲军人围成一圈正在勉强抵当,圈子中有三小我,左边的白叟穿戴一件绣着银线的蓝色长袍,手中的宝剑足足有一米五之长,每一次挥剑都有一道庞大的蓝色灵气将一名黑衣人斩杀,右边则是一名金甲军大家不断地批示银甲军人们戍守,中间的少年人虽面色严峻,却毫不慌乱。
要说警悟性,还是小混蛋最高,在妖兽域中长大的林媛其次,叶枫倒是最差的一个。?
“叶枫,恭喜你。”归去的路上,郡王宋成忠主动找到叶枫。
小混蛋是比叶枫短长,但是小混蛋不是用饭就是睡觉,长的也没有安然感。
“唰!”
宋成忠神采抽动一下,道:“没题目,不过你要记得,你是代表云子郡插手州级百强英杰大战。”
这一战,叶枫闻名全部云子郡,正式成为云子郡年青一代第一妙手,并且是远别人的第一妙手。乃至有人说叶枫是全部郡的第一妙手,毕竟本来的郡王廖成忠号称郡里最强,但是廖成忠被叶枫打的告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