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开间乐器行[第2页/共2页]
驼铃声甚是美好,荀冉闻得一音直是心旷神怡,仿佛身处千里外的大漠当中。
梅萱儿看了看天气,长叹一声。
人间情字最难明。
“所得银钱五五分,如何?”荀冉志在必得,语气非常果断。
想到此,荀冉内心便一阵冲动。
荀冉花了好长时候,才跟王维解释清楚何为书铺。本来,唐朝时并没有活字印刷,故而册本多是采取手工钞缮。这类体例效力当然低下,不过幸亏唐朝识字比率很低,真正买的起书的人更是少之又少,靠野生誊写倒也能对付。
兀自深思间,一只驼队从荀冉面前走过,带起滚滚扬尘。
王维这类大才子但是发愤登天子堂,为社稷谋的,当然不屑于所谓的传奇读物了,不体味书铺也就不奇特了。
荀冉的意义很明白,他想跟白叟家合股开店,增加一个出售乐器的停业,当然这是主业。至于书铺的买卖,也能够持续做,每月所得的利润二人****分。这能够说是非常有诚意了,毕竟书铺一天最多也就卖出十来本书,便是一本五百钱,也不过五贯银钱。五贯银钱虽说也很多,但比起售卖乐器的利润,倒是相形见绌了。荀冉肯放低姿势,让利给孙世安,一来是但愿对方看到本身的诚意,今后合作也好展开。二来,他也是借用了后代商界闻名的做法。当你想要快速进入一个范畴时,最好的体例便是入股或者收买。这能够让你担当原有者的丰富人脉,不会呈现开店伊始无人帮衬的窘况。三来,荀冉毕竟是官身,大唐虽未明文制止官员经商,但开店这类事情多少有些忌讳。如果能和孙世安合股,本身便相称于有了一个明面上的代言人,做起事情来也更轻易。
少年不由的眼中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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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斯,我们不若彻夜先寻个堆栈憩息吧,这离长安另有百里呢,本日必定是赶不到了。”
他为何不能开一间乐器行呢?
此时现在,她竟生出一丝“举目见日,不见长安”的感慨。
竹萍抱怨道:“荀公子他说走便走,也不想想蜜斯的感受。依我看,倒真是一个负心人。”
“蜜斯!”竹萍摇了摇梅萱儿的胳膊,神采非常焦炙。“蜜斯您不会真的被荀公子迷住了吧,便是再急您两个月都熬过来了,也不差这一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