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夜会奶娃[第2页/共2页]
“你可别胡说。万一我去当东西,真碰上了好人,有你好受的。你如果这么美意,就让映雪那丫头跟我走一趟。到时当了钱,我就让她把钱先送返来。”沈丽君道,她这么发起,纯粹是不想来回跑。
沈丽君点了点头:“行,时候不早了。我现在就去乌衣巷当东西。转头把钱给你。”
“滚!说不说啊?从速的,我好拿了钱,还你。 ≥ ”
这会子,他也已经弄清楚,拿着自个儿主子玉玦的,就是沈二房的傻蜜斯。中间一个年纪比她大的,恰是她买返来的丫环。他一起察看了沈二房的傻蜜斯好一阵,现这傻蜜斯言行举止挺普通,并不傻。
只是那块玉玦,不是普通的佩玉,那是北萧世家家主身份的意味,若沈丽君拿着这块佩玉,做了其他用处,害了萧韶九那可如何办。
6越笑了笑:“女人如果这么说,就太看不起鄙人了。鄙人家中很有资财,倒还很多这几个银钱。鄙人不过是怕你小小年纪出门,万一碰到恶人,到时上天无路,上天无门。”
想想,那些有声小说中写的,哪一个身边有没有一个两个死忠粉。哪一身边没有一个两个因为偶然当中施的一点儿小恩德,就今后誓死相随。
沈重欢想到这里,心底就生起浓浓的愧意。
毕竟她借着这原主的身子,在大燕沈府做了长达**年的傻子,一下子好了,一定不会惹人重视。再说有很多事情,是傻子能够做,而正凡人不成以做的。比如傻子能够冲上去对着沈李氏母女甩上几个耳刮子,或者神经质地到处乱跑,情势上不消受大燕这套闺阁古礼束缚,自在空间要大很多。
太太那边有了身子,这会子出这么一个糟心窝子的事儿,还不晓得要愁成哪样,先不说能不能找着人,就是人找着了,太太那边怕是也难做人,堵不住人说不经心,用心把人弄丢了。这事儿沈涂氏毫不会摊自个儿身上,搞不好,甚么脏水都往太太身上泼。
沈重欢摇了摇小脑袋,也不晓得丁婆子的儿子把动静送到孙记典当行以后,那孙掌柜有没有告诉萧韶九,他送给她的玉玦丢了。实在她最担忧的,不是沈丽君丢了,如果她真能如许从沈府消逝,今后不呈现在沈府一干人面前,或许不过乎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