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演唱会里的异类[第1页/共2页]
“如何样?很棒吧!”罗紫蝶很镇静地问。
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心,抱着吉他站立的罗格并没有穿多么豪华的打扮,一件红色衬衫,领口有点松垮,整小我都仿佛带着懒洋洋的味道。刘海有点混乱,当然是发型师决计打造的外型。
“你也看好罗格?”罗紫蝶笑眼弯弯,“我就晓得我喜好的,向姐姐也必然喜好。”
“我想,他会成为巨星的。”向雪由衷地说。
“家里没想到他真能做到这一步,总觉得他会知难而退,然后回家属企业。谁晓得他横下了一条心,碰了南墙也不转头。”罗紫蝶固然抱怨着,但是语气里清楚诉说着高傲。
歌到中段,罗格展开眼睛。灯光下,他的眼睛如同星斗般敞亮,仿佛让人看到了落日的残暴。
“如果会唱的话,我们一起唱后半部分,好吗?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罗格暖和地说,没有煽情的嘶吼,只仿佛闲话家常。
她真的不体味罗格其人,以是也不晓得本来这首歌竟然是一首名曲。
“真的?那太好了,不然乐坛就会少一个天王。”向雪由衷地为罗格欢畅。
而一首抒怀慢歌《活一分钟爱你六十秒》,更把一些女歌迷唱得哭了,脸上的妆化了,也来不及补,只是用手背擦着眼泪。
固然号称支撑罗格,但是她在刚才罗格的大合唱中,底子没插手出来多久,申明她对罗格的歌所知未几。
“是的,很棒。”向雪承认,“罗格,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歌手,他的歌曲哪怕再听很多遍,仍然会打动。”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是谁家的人!”罗紫蝶笑得很高傲,“奉告你一个奥妙吧,我此次来恭维,爷爷都没有禁止,就表示家里已经打消禁令了。固然还没有明说,不过必定比之前的环境要好。”
“明白,你是脑残粉。”刘浏插嘴。
他唱的第一首歌是《回想》,歌名很简朴,情调也很简朴,能够归入校园名谣的类别,但因为插手了一些R&B节拍,旋律更美好,节拍更清楚。
“哦。”向雪汗颜。
因为不是顶尖的当红歌手,演唱会的安保并不严格,乃至能够称得上很疏松。歌迷们拿着荧光棒,有的少女乃至穿戴COSPLAY的外型。颠末罗紫蝶的解释,向雪才晓得本来这是罗格某支MV里的外型。
向雪向来不晓得,本来一首歌的时候,也能够打动一群人。缠绵悱恻的爱情,却用一段有望的结局写上句号。悲情的故事,把善感的女歌迷打动得稀里哗啦。固然这首歌并不是明天首度奉献的新歌,但是在耳熟能详以后还能够为之打动,可见这首歌曲的魅力。
演唱会的最后,全场嗨翻,向雪一转头,发明除了本身以外,全场几近统统的人都已经站了起来。她忍不住也站起来,跟着节拍扭捏。
跟着演唱会的持续停止,向雪惊奇地发明几近每一首歌,都会在歌曲的后半部分构成大合唱。实在这些歌曲涵盖了多种气势,乃至另有嘻哈说唱。但是无一例外,每一首歌,粉丝们都能张口即来。可见,这些粉丝都是真粉丝。固然粉丝的基数看似不那么大,但质量绝对一流。
演唱会现场一片寂静,只要缓缓流淌的音乐和纯洁的歌声。如许的收场,真有些让向雪不测。普通来讲,为了扑灭演唱会的氛围,第一支曲子常常都是劲歌金曲。
工体作为一个比较陈腐的场馆,包容观众的人数独一万多人。即便如此,上座率还没有达到百分之百。不过对于一个初度停止演唱会的新人来讲,能够达到八成,也算是可喜的开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