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藏尸地点[第2页/共3页]
李悟点点头,嘀咕着:“必然是天文数字,起码对我来讲。”
初雪恍然大悟,“没错,陆梓丰行凶的时候天然是穿校服最掩人耳目,就算被人瞥见了,在夜色中也辨别不出是甚么人。并且,他天然不会穿本身的校服,因为感染上血迹甚么的不好清理,还轻易惹人思疑,最好的挑选就是偷林坚的校服穿上。就算过后林坚的家人来清算林坚的遗物,估计也不会在乎,也没阿谁表情在乎少了一件校服。”
只不过才畴昔一个小时,初雪和李悟的耳朵便嗡嗡作响,一样的声音不断地反复,让他们听到反胃。
初雪叹口气,男生就是如许,最容不得别人笑话他怯懦,特别是本身心仪的女生。林坚看了这封信,必然是想也没想就去赴约了。
“校服也行,别管甚么,快穿上就行啦!”大叔不耐烦地叫唤着,目光却从手指缝里探出来,然后干脆把手放下,仿佛还带着点绝望地大呼,“搞甚么,没脱衣服?”
初雪把音量调到最大,还想听听林坚是不是还在说甚么,只可惜林坚的信号越来越弱,初雪只是勉强听到了一个词“校服”。
胡乐典脑筋转的挺快,他直接抄起拖布杆去撬陆梓丰衣柜的锁,“恐怕林坚是看到了凶手穿戴黉舍的校服,他没看到陆梓丰,却看到了陆梓丰穿戴的校服!”
“雪姐,我仿佛听到了几个字,应当说是猜到了几个字,”李悟摘下耳麦,揉着耳朵不肯定地说,“仿佛有‘拖’和‘吊’这两个字,我想,应当是‘拖沓’和‘悬吊’的意义吧。”
初雪自嘲地笑笑,“此次还真不是因为钱,主如果这事,太让人不平!你雪姐我,不差钱!”
初雪关门的那一刻,恰好大叔赶到了门口,就差那么一秒钟,大叔就要挤进房间里插手混战了。
初雪蹙眉思考,尽力站在陆梓丰这个杀人凶手的角度,重回杀人的那一夜,“陆梓丰应当是伶仃行凶的,我想,当时的他应当有两种挑选,第一,也是最好的挑选,就是把林坚的尸身就近埋了,埋在东操场最好。可如许倒是行不通的,一来他一小我挖坑费时吃力,二来,东操场在白日还是很热烈的,很快就会有人发明有发掘过的陈迹。以是说,陆梓丰只能挑选第二种体例,就是先把林坚给迷晕或者打晕,如许他便能够背着或者拖沉迷含混糊的林坚去更好的藏尸地点。我记得我上大学的时候,黉舍的男生也有半夜喝醉了回到黉舍的时候,陆梓丰如果在半路上遇见甚么人,也能够说是林坚喝得不省人事,他只是把他拖回寝室。”
胡乐典深深感喟,“我和瘦子会连夜想的,能把尸身吊起来的处所是吧,我们想到了会第一时候联络你。”
“没错,但是陆梓丰到底是把林坚给拖去了那里了呢?一所大学,有甚么处所藏尸身是最安然的,能够长时候不被人发明呢?”李悟挠着头,“最关头的,这个处所还是能够把尸身悬吊起来的。”
折腾到了半夜11点多,初雪和李悟拖着怠倦不堪的身子回到了灌音事情室。今晚的繁忙还不算没有服从,只是可惜,陆梓丰的校服并没有任何的不对劲,没有血迹,没有污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就在胡乐典把衣柜的锁撬开的那一刻,寝室的门锁也被门外固执的大叔给撬开了,大叔捂着眼出去,大呼着:“快把衣服都给我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