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混血种[第2页/共3页]
他们就是孙小六在十族遗事上看到的那些不能修炼魔族功法的人。
短短数百年,混血种的气力产生天翻地覆的窜改,他们在魔族的职位也敏捷爬升,宓子乃至做到魔族知日院智老,成为魔族首屈一指的大人物。
鹏魔王却怂了,虽说以万寿山的气力,确切不如何怕只要两万战兵三员大将的孙悟空,但毕竟他不是头儿――主君还没说话呢――是故一见孙悟空挥棒,他立马就缩了缩脖子,谨慎翼翼地拿余光去瞅中间的熠子。
还没等孙小六醒神,齐天大圣孙悟空倏忽而至,人未到,金箍棒已然挥出,一道庞大的力量横扫熠子及一干魔族耆老。
――如果他们敢动小六一个指头,今儿倾国之力灭了万寿山他也毫不踌躇,但只为负气就搞这么大,确切有点亏。
这年青人明显是鹏魔王的主子,修为与他相称却来源不明,他自傲要击败轻易,杀死却难,就算能杀了此人,但接下来,就要面对万寿山无休无止的抨击。
孙悟空表情大好,摆摆手笑道:“免啦免啦,孩儿们还不赖啊,这炮打得,啧啧!”
奇特的是,孙悟空并没有像平常一样喝骂孙小六,他只是叹了口气。
熠子摆摆手,浑身高低都透着一股子心平气和,他淡淡地笑道:“大食者曲解了,吾留下皇子,实则是因贵国将军带兵前来,吾族觉得妖国欲与吾族开战,是以留小我质以求自保罢了。”
“你们俩,差点让俺跟混血种开战。”
就像孙小六在书上看到的,在北俱芦洲,情势骤变,统统混血种都被贬为仆从,以节流北俱芦洲有限的资本,他们大多数都成了仙魔大战里的魔族兵士,作为最不值钱的炮灰为魔族冲锋陷阵。
熠子倒没说甚么,他身后一干耆老却鼻子都气歪了。
等他们止住身形,便见到浑身金色披挂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威风凛冽地站在南山城上空。
接着,混血种起兵抵挡,连番内战,他们固然神通惊人,但毕竟数量太少,最后不敌纯血魔族。
金箍棒敲在镜面上,熠子和魔族耆老们被砸飞百里。
混血种不是杨戬杨玉英那样跨种族婚配的后代,他们不但数量庞大并且并没有甚么修炼天赋,起码在魔族功法修炼上,他们毫无天赋。
残留的混血种一起仓促南逃,最后逃到北俱芦洲与东胜神洲边疆,便在这里落地深根,距今已经三万多年。
他早就到了万寿山海疆上空,孙冰如何发炮攻城,鹏魔王如何对孙三三脱手,孙二二如何反击,这叫熠子的年年青人如何捏碎仙器睚眦角他都看在眼里。
魔族一向都晓得混血种的存在,却没法把他们完整毁灭,实在是因为与天庭的战役无一刻停过,没有多余精力来征讨他们,但他们在纯血魔族节制的边境却胜利地压抑了剩下的混血种,并且抹掉统统武功存在的陈迹,只保存下技击术也就是技击的修炼体例,以加强军队战役力。
在魔族还统治着南儋部洲的时候,混血种生下来就不被魔族承认,乃至一部分低等魔族的混血种还被贬为仆从,跟当时候在南儋部洲繁衍生息的人族没甚么两样,长年劳作,三餐不继。
这话听着像服软,细心一品,却又感觉像是嘲笑,孙悟空听出味道来,却不由多想了一想。
以是,孙冰他们打击的并非真正的魔族领地,只不过是混血种们偏安一隅的巢穴。
齐天大圣不是怕,是感觉不划算。
一念及此,孙悟空嘿嘿一笑,遥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