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激动的将他扑倒[第2页/共3页]
“听闻赤霞红如血,烈如火,残暴如朝霞,轻浮柔嫩如云朵,冬暖夏凉,乃是布中珍宝,但因着那布乃是血蚕吐丝织成,血蚕本就可贵,豢养更是困难,是以数十年都可贵一匹布,天然贵重至极,便是当今皇后,也只得了手帕大小的一块,请了最好的绣娘绣上精彩的斑纹,整天不离身。”
蓦地,她想起来,宿世,她嫁给轩辕夜阑时,是夏季,天上飘着雪花,可她穿戴那红嫁衣薄如蝉翼却暖和如春……莫非,那便是赤霞?她竟然豪侈的穿戴赤霞做的衣裳?
“事情办完后,还费事烈风将军送我的丫环回府。”
但是想到这里,她的脑海里竟开端不自发的起来那场带着血腥味儿的情爱――满目标红绸带猖獗的闲逛着,男人的声音冰冷的在耳边响起,那阴冷冷的气味将她的身材裹挟起来,像是要将她的灵魂都冻僵,可身下的热度又那么热烈,带给她清楚而痛苦的感受……
她伸出纤细的手指,在轩辕夜阑的胸口处划着小圈圈:“你,喜好我绣在寝衣上的诗吗?”
“小竹,你也与烈风将军一起去吧,奉告叶蜜斯,她对我的美意美意,我已经收到了。”
凤云倾没想到他会俄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脸上的笑顿时僵住。
但是,他看了好久,也没有从凤云倾哪怕些微的神采里看出涓滴的心虚。
好东西谁不喜好,不过,她更感兴趣的是那赤霞当真有那么好?比她宿世与轩辕夜阑大婚时穿的那身嫁衣还要好?
“十……十匹?”凤云倾冲动的连声音都有些颤抖了:“子华,你肯定你真的有十匹赤霞?还都要送给――我?”
她现在还不会顿时和叶雨桐撕破脸皮,但需求的敲打,还是要有的。
“天然是真的,”轩辕夜阑说:“我幼时在山中习武,不测救了一名老蚕农,他平生所愿便是养一批血蚕,得一匹赤霞送给老婆,我对那小东西也颇感兴趣,便与他一道养了几月,研讨出一些新的豢养体例,让那血蚕不会早早的死去,还能生出更多的幼蚕来……现在,山中的血蚕数量已经很可观了,十匹赤霞还拿得出来。不过,那东西毕竟可贵,十匹,已经是大部分了,你若感觉不敷,再要十匹,起码还要再等五年。”
“够了够了,”凤云倾连连点头,那但是万金都难买的赤霞啊,轩辕夜阑可真是――豪!
轩辕夜阑的表情大好,破天荒的拥戴:“嗯,估计就是个尖嘴猴腮的丑模样,叶雨桐送来的那件寝衣,本王天然是不会穿的,不是甚么人都有资格给本王做寝衣的,你若不喜好,那东西你便帮本王措置了吧!”
“是!蜜斯!”小竹恭敬的道,当着凤云倾和轩辕夜阑的面向摄政王府的管家要了剪子,将那件寝衣剪成了很碎很碎,碎到完整看不出针法的碎片了,才装在锦盒里,递给了烈风。
“你有赤霞?要用来给我做手帕?”凤云倾的眼睛亮闪闪的。
但是当她和轩辕夜阑大婚后,轩辕夜阑拿出一大堆的画本子让她任选姿式的时候,她惊的差点咬了本身的舌、头,厥后,更是被这男人折腾的叫苦连连……
轩辕夜阑望着凤云倾,神情前所未有的当真,眼里也尽是和顺的宠溺,使得凤云倾的心一慌,脸上有些发热。
烈风和小竹都分开后,这屋子里也只剩下轩辕夜阑和凤云倾两人了。
凤云倾眼睛一亮:“但是传说中那万金难求的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