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媳妇是个大老粗,别提多丢脸[第2页/共2页]
剑锋簌簌,快得几近看不清,两秒后便‘唰’的一声,入鞘。
李爱莲细心一瞧。
等她拿下清闲王殿下,定要叶锦潇都雅!
掌柜的笑着走开,主动保举道:
“叶锦潇。”不远处,叶云羡带着四名大理寺侍卫,笔挺的朝着几人走来。
她看起来身份高贵,身材纤细,他开了二十几年的店,还从没见过哪户人家的令媛大蜜斯耍剑的。
她们一行人从珍宝阁出来。
母亲说,只要学好这些,和顺贤淑,将来才气得婆母喜好,嫁入好的家庭。
嫁进皇室有甚么了不起的?
叶锦潇一目扫了畴昔,都是些小女儿家的玩意,做的详确精彩,拿着都雅,实际上没甚么用处。
“啊?!”
这位蜜斯要用剑?
叶锦潇不恼,扬了扬手里的剑,蓝色剑穗系着的小铃铛清脆作响。
看着如此肆意的叶锦潇,她腹中积郁的火更加妒忌:
“站住,我有话问你。”
“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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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题目。
“随便看看。”
除了武将的女儿性子粗些,像她们这类身份的贵女,以‘知书达理、琴棋书画、端庄贤淑’为荣。
“蜜斯瞧瞧,是想买些甚么兵器?”掌柜的穿戴褐色长袍,见来人面貌不凡,当即笑着迎来。
她必然是疯了!
“可不是么,真不巧。”
早餐后,她出门了。
真倒霉。
“哟,这不是聿王妃么?”礼部尚书之女李爱莲先开了口,中间站着御史之女杨泱泱,另有几位贵女。
堂堂聿王妃,却拿着把剑,这成何体统?
随行婢女捧着宝盒,看起来采办了很多金饰。
楠木架子上,一把银色的长剑稳稳的架在上面,剑鞘雕镂着详确的斑纹,通体呈银色显得有几分不羁与清冷,剑柄上坠着一条冰蓝色的剑穗,流苏丝滑,系着一串小银铃,非常纤细精美。
贵蜜斯买兵器,普通都是用来奖惩下人。
都城繁华,歌舞升平,国泰民安。
铁剑侧重,她这体格,恐怕连剑都抡不起来吧?
南渊国人普通善于用剑,每次打斗时,她拿着一柄又小又短的手术刀,实在对付不了,也发挥不开叶七教她的剑法。
“你该不会觉得本身是个女侠,想逞豪杰吧?”李爱莲阴阳怪气的语气,令几个贵女将近笑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