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风华,为谁绽放[第1页/共2页]
“另有一人未到?司马烟,另有谁未到?”谢家的七蜜斯,作为半个仆人,问道。
就在王锦凌踏入百草园门槛时,有人大声叫道:“赋诗,赋诗,至公子可不能坏了百草园的端方哦。”
“至公子到了,关园门,关园门。”世人拥戴。
诗会的仆人,谢夫人里衬是宝蓝色锦服,外足足有十层的纱裙,身上佩带着整套同色系的宝石,珠光宝器,贵气实足。
“啊,玉郎看我了。”
中气实足的喊声,打断了谢夫人的话……
“好,好诗好字,好一个岁寒三友,至公子高才。”
至公子说的便是王锦凌,而东陵能得起至公子之称的,也只要王锦凌一人。
众位蜜斯们早就心动了,推让一番后,便一个个往门口走去。
王锦凌的眸子也闪了闪,只脸上的笑稳定。
幸亏谢夫人也是见过凤浪的,一脸驯良的看着司马烟,直把司马烟看得低下头,才笑着对世人道:
这人间,也只要王锦凌,才有此殊荣,毕竟,至公子可不是叫假的。
当然另有一个启事,那就是谢三来了,至公子也就该来了。
百草园诗会,每一个出去的人,都要写一首咏花的诗。
凤轻尘不是第一个,说他是玉郎的人,也不会最后一个,倒是最让他没法健忘的。
如果凤轻尘看到她的车夫话,就会记得,这就是她拦住,却在听到她的名字后,策马拜别的马车仆人。
“多谢温蜜斯。”王锦凌朝女子一笑。
世人禁声,热烈的场面刹时变得冷僻,谢夫人脸上的笑僵了僵,心中暗恨凤轻尘的傲慢,更怨这司马烟的不懂事。
明显是阿谀的话,却说得一脸安然,让谢夫人脸上,又多了几分笑意。
王锦凌的字超脱大气,一看就知是练了多年,想到之前王锦凌的眼睛看不见,却写得一手好字,世人连连佩服。
诗会虽未开端,但人已来得差未几了,只除谢家的公子与蜜斯和王锦凌。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说的不但仅是女子。
王家的马车,也在这个时候到了,以谢三为首的世家公子们,纷繁外出驱逐。
百草园中,夫人、蜜斯们占有一边,公子少年们占有一边,中间固然没用屏风隔开,但谁也不会乱走,偶尔眼神交换,虽不至于遮讳饰掩,但也不敢明目张胆。
凤轻尘不来,如此大张旗鼓的提出来,不是打她的脸吗。
王锦凌不骄不傲,文雅安闲,半个身子探出马车,却引来世人的高呼。
“玉郎,玉郎……”
王锦凌淡笑不语,宠辱不惊,世人又夸了几句,便簇拥着他往园中走去。
“是谢家公子与蜜斯,真是人中龙凤。”身边的夫人们,笑着赞道,而蜜斯们却一个个拉长脖子。
由此可见,王锦凌的名声有多么的大,哪怕他从未曾呈现诗会当中。
方才只顾得热烈去了,却忘了找凤轻尘。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这百草园实则是一府山,园门一关,却自成一个天下。
锦衣华服、珠宝玉石,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娇美动听,说得就是东陵的贵女。
“可不是,传闻至公子眼疾好后,聘请他的帖子如同雪片似的,可至公子却一个没接,只要谢夫人的诗会,他才来。”旁人跟着拥戴,却没有点明,这诗会本身就是为了王锦凌而筹办的。
凤轻尘说的没有错,配角当然是最后一个到的,可她明天仿佛必定要抢王锦凌的风头。
荥阳郑氏与谢家干系向来好,郑氏夫人长相讨喜,站在谢夫人身边笑道:“明天的诗会,可真是热烈了,还是谢夫人你面子大,至公子可从未曾呈现在诗会上,这但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