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风华,为谁绽放[第1页/共2页]
王锦凌不骄不傲,文雅安闲,半个身子探出马车,却引来世人的高呼。
凤轻尘说的没有错,配角当然是最后一个到的,可她明天仿佛必定要抢王锦凌的风头。
“好,好诗好字,好一个岁寒三友,至公子高才。”
中气实足的喊声,打断了谢夫人的话……
“另有一人未到?司马烟,另有谁未到?”谢家的七蜜斯,作为半个仆人,问道。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凤轻尘,凤轻尘未到,我记得谢夫人有聘请她。”司马烟娇美的脸上,有着按捺不住的对劲。
由此可见,王锦凌的名声有多么的大,哪怕他从未曾呈现诗会当中。
“是谢家公子与蜜斯,真是人中龙凤。”身边的夫人们,笑着赞道,而蜜斯们却一个个拉长脖子。
在王锦凌出去的那一刻,有一名大胆的蜜斯大声朗读着《白石郎曲》中的句子,借此来歌颂王锦凌。
凤轻尘不是第一个,说他是玉郎的人,也不会最后一个,倒是最让他没法健忘的。
他身边的人哪怕光芒再甚,这一刻也沦为捧月的星,此时的发他,正被世人拥入百草园……
“啊,玉郎看我了。”
“好诗,好诗,谢三公子不愧为桃花公子之称,你这一首咏桃诗,真是太妙了。”入口处一阵喧闹。
“至公子到了,关园门,关园门。”世人拥戴。
这人间,也只要王锦凌,才有此殊荣,毕竟,至公子可不是叫假的。
百草万花,这百草园中收尽天下宝贵的花草,百草园的诗会,当然以花为主。
王锦凌淡笑不语,宠辱不惊,世人又夸了几句,便簇拥着他往园中走去。
王锦凌面带笑意,眼若星斗,黑亮眸子盛满醉人的和顺,新月色的长袍,衬得他更是俊美不凡,站在阳光下,身上试有一层金光覆盖。
诗会虽未开端,但人已来得差未几了,只除谢家的公子与蜜斯和王锦凌。
百草园中,百花盛开,争奇斗艳,而穿越在花中的女子,却比花还要鲜艳动听。
至公子说的便是王锦凌,而东陵能得起至公子之称的,也只要王锦凌一人。
此时她身边围满了各家的夫人与蜜斯,整一个众星捧月,看谢夫人的模样,仿佛也很欢畅。
她们娇美动听、姿势文雅、才调不凡,可恰好少了一份风骨,不看脸,远了望去都如同一模型印出来的。
“玉郎,玉郎……”
谪仙之貌,此言不假。
荥阳郑氏与谢家干系向来好,郑氏夫人长相讨喜,站在谢夫人身边笑道:“明天的诗会,可真是热烈了,还是谢夫人你面子大,至公子可从未曾呈现在诗会上,这但是第一次。”
可就在此时,有一反对的声音呈现:“不成,另有一个未到。”
“可不是,传闻至公子眼疾好后,聘请他的帖子如同雪片似的,可至公子却一个没接,只要谢夫人的诗会,他才来。”旁人跟着拥戴,却没有点明,这诗会本身就是为了王锦凌而筹办的。
“九皇叔到!”
诗会的仆人,谢夫人里衬是宝蓝色锦服,外足足有十层的纱裙,身上佩带着整套同色系的宝石,珠光宝器,贵气实足。
凤轻尘不来,如此大张旗鼓的提出来,不是打她的脸吗。
玉郎,这个称呼让王锦凌想到凤轻尘,曾笑着叫他:王家玉郎。
谢家至公子和二公子已结婚,可这三公子还未结婚,如若能嫁入谢家,那便是好了。
王锦凌的字超脱大气,一看就知是练了多年,想到之前王锦凌的眼睛看不见,却写得一手好字,世人连连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