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二節 鬥大魔頭之再次交鋒[第1页/共5页]
老鄭不敢私行決定,請示李政委,她推諉至鮑銀燕。
“哦!啊!呀!原來是這樣!”驚嘆聲一片。
她繼續說:“毒凃在酒杯把手的左邊,右手握酒杯喝酒無礙;左撇子就不一樣了,必定中毒,躲都躲不掉!”
那隻酒杯也非常亮眼,小巧精緻,畫龍繪鳳,市道上絕對見不到,正宗皇室器皿,飲完立即收去,以防損傷。
5人面對面團坐一張長桌,剛坐下,王五就和鄰座的鮑銀燕換位置,要調到她左邊。丫頭問為什麽,他笑著説:“你等會就晓得了!”
小朱搖頭可惜:“功勞拱手讓人,鮑大姐,兄弟爲你抱不平!”
必然要把他挖出來!不然“慶父不死魯難未已”。
李大姐看上去并不動怒,臉上也不顯示出來,冷冷地向著店長:“你有什麽話說?”
然後拖死狗似地到了鮑丫頭跟前:“鮑警官,正如你所料,這個小鬼子的確不是善類,用心隱瞞本身是左撇子,定有不成告人的目标!”
都沒有。不如竹筒里倒豆子,吐得一乾二净,不留半點隱秘,差人答應他既往不咎,拍屁股走人,何樂而不爲呢?
來的RB人終於放下心來,并非能人所難的事嘛!個個像趕考的舉子,一本正經地先磨墨,後寫字,規規矩矩地抄寫文章。
出人料想的是,酒絕對沒有問題,就算酒裏有毒,爲何统统人沒問題,唯獨他喝了送命呢?来由不建立。
“不瞞各位,我娘説我貪財,人家共產黨是無產階級,格格不入。”
酒杯是奇怪物品,用完当即洗濯,即便有任何罪證也被断根得乾乾净净,在情在理,絲毫不消懷疑。再説杯酒選擇是隨機的,誰晓得哪一杯有毒?唯獨被他選中呢?来由仿佛也不建立。
張三等人一愣,笑著問:“瞧你高興的!要不你也是共產黨吧?”
一件微不敷道的小事,什麽好處都沒撈到,死死地替居酒屋扛著,與警方對著幹,一點意义
正巧旅店前次與糾察隊抓破臉,打了官司上法庭,乃至兩RB人被抓。復又設宴請差人署幾位警官拉場子,給鄭隊長賠禮报歉。
鄭二楞問了:“大妹子,明天你拍的照片沒用著嘛!”
獎金發下來了,未几,只夠幾個人開酒包,乾脆就照原計劃,到對面新開的居酒屋去吃一頓。
丫頭胸有成竹:“這件事衹需移交閘北差人分局,就説是瀛河村差人署張3、李4、王5、陳六偵破的,就由他們量刑科罪、關押,我們又沒有牢房,還要管犯人的吃、喝、拉、撒,何不賣個情面?”
“是!您還有什麽唆使?”
李政委總結發言:“上來就打了鬼首極左衛門一個下馬威,敵人不甘心就此罷休,還會伺機蠢蠢欲動。同道們,驱逐新的戰鬥吧!”她用心把“龜壽”字説成“鬼首”,倒也恰如其分。
動筷子的時候丫頭終於明白,敢情王警官是個左撇子,坐她右邊吃飯會“打斗”。
就這麽奇妙地掩飾過去。
“小兄弟,謝謝你的美意,彀中有個細節不敷爲外人道,純屬保密。衹要順利破案,還鄭大哥一個明净,我個人得失又有什麽關係呢!”
“是!”小朱率隊員当即將店長和女角演員五花大綁,衹留兩條腿走路。再沒人敢齜牙,眼睜睜地看著二人被押走。
“藐视人!幹了十幾年的差人,過堂審問犯人乃家常便飯,不過審RB人是大女人坐轎子—頭一回,倒要看看他能扛得住幾套刑具?”
鮑丫頭還幸災樂禍地教訓其他鬼子說:“老老實實地開店做买卖,將本求利,和氣生財。千萬不要無事生非,不然衹會搬起石頭砸本身的脚!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