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剑丸[第2页/共2页]
“且待一会细心问一问两人是何来路。”
“看你身上未曾带剑。
屋内世人,能直接抚玩到湖畔杨柳和澄净湖面。
公然玄奇!”
“说得对!
“谁说姚某未曾带剑。
宋渊也是面无颠簸,坐到右边和姚穆云相对的席位,举起酒杯,自酌自饮。
来宾中又有人神采不悦,拍案而起,目光鄙弃,怒指姚穆云和宋渊。
铅丸在他掌上一滚,化为一柄数寸是非的银灰小剑,披发赤芒如熠熠火光,自他掌中飘浮而起!
仆人尚未发作,但客人却有些不乐意了。
屋外俄然一先一后走进两人,一人披头披发,衣袍陈腐,鞋子褴褛,几分形似乞丐。
边桂岩也是一个妙人,他一贯乐于与人交友,在叮咛下人购置宴席时,决计多了几个席位,接待能够半途闻声而来插手宴席的文人一起喝酒作诗。
“好啊,那你就舞来给我们看看!”有人讽笑道。
即便带了,莫非你要现在舞剑给我们扫兴么?”
建好后,他在这座湖畔小屋中,经常宴请来宾,喝酒作乐。
听到这句话,姚穆云放下酒杯和筷子,抬开端最早看了宋渊一眼,紧接目光扫向白净文人、怒喝之人以及边桂岩等其别人。
宋渊在一旁,眼底暴露一抹惊奇。
湖畔板屋中,屋门大敞。
“这就是剑丸和御剑之术?
“何必为了戋戋一桌酒菜,将人获咎。”
“大人,请。”
边桂岩看了看摆布下席来宾,笑着道。
白净文人神采愤怒,冲着两人呵叱道。
不过他也没有出声摈除。
“既不是宴请之客,突入宴席已是失礼,竟然也不向身为仆人的边大人和身为客人的我们告罪赔罪,便旁若无人的坐下喝酒吃肉!
一个身穿文人澜衫,头戴方巾的白净男人站起,向边桂岩拱了拱手,随后看向摆布来宾,轻笑道。
方才他站在席间举着酒杯,无人理睬,好不难堪。
单凭一身肉身之力,他抢风头也很难抢得过能御使飞剑的姚穆云。
众来宾赶紧挂着笑容,举起酒杯回应。
边桂岩身为山盱府的一府通判,这座板屋是他派人在湖畔所建。
舞剑独一演出之用,驯良于歌舞给人演出的乐女有何辨别。
“你们二人好生无礼!”
你们眼中另有没有边大人和我们?!”
“两人中,一个虽穿戴打扮形似乞丐,举手投足萧洒不羁,不似平常之人。
何不如我们各自即兴赋诗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