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花花[第1页/共3页]
花花家是村里常见的一幢碉楼,三层,第一层是牛圈,人住在二层,三层一半是经房,一半用来晾晒东西。固然另有些牲口的味道,但打扫得干清干净的,餐具擦洗得铮亮,不是我印象中那种脏兮兮的模样。屋中间有一个凹下的火塘,上面支了副三脚架,三脚架上面是一只内里乌黑的烧茶铝锅,正中背景墙上方贴着一张不知从那里捡来的年画,上面有一张方桌,桌子上摆着三盏清油灯和插在江津白酒瓶子里的一束塑料花。中间的墙上有一个庞大的野牦牛头骨,房间里满盈着浓烈的马茶味道。
花花说:你是我们家可贵的客人,是高朋。
都甚么年代了,你要让我犯弊端?
吴玉就是吴勇mm。父亲严峻起来,对吴勇说:你别乱来!
孩子在,莫胡说,喝酒!
哦,不让你们这些耀武扬威的干部犯点弊端,我内心就不太舒畅,何况,年青时又不是没有犯过。
花花脸一红,没有说话,只是奇特的眼神望着我,我俄然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吴玉没有结婚。这应当就是我们森工诸多不能了解的风俗中的一种,想起母亲说的:嘴巴闭上,别人不会把你当哑巴,闭嘴就是最好的答复。
花花说:我们读书乡上每天要补助一角五分。
花花诧异于我竟然会说古锦本地话,父亲也会,但向来没有教过我,我是跟赵立学的。那就是厥后成为我小姨夫的侏儒赵立。
吴玉愣了一下,舒心肠笑了笑,阳光映在她的脸上,那笑容刹时很像我的母亲。从火塘的灰里取出个印着玉轮、星星图案的“玉轮馍馍”,边吹边拍递给我。
我诧异于她能流利地说浅显话。她在四周的乡中间校读书,也是能对峙读书的达拉村独一的女孩子。我读的是林场小学。我们都读四年级,学的讲义也是一样的,交换完整没有题目。和本地小女人能同时利用本地话和浅显话瓜代如此畅快的交换,倒是人生的第一次难忘的体验。我想,她也是如此设法吧,不然如何会如此镇静,像一只眼睛敞亮活泼的“话米子”。
哈哈哈,我笑了起来,如何能够?
我点点头,用本地话答复:有点饿了,感谢!
你为甚么叫花花?姓甚么呢?我问。
正说着,花花的爷爷就过来了。
吴玉给白叟先容我:他是陈真光的儿子。
吴勇是叫吴玉把我带出去玩,可父亲的反应太大了,吴勇笑着说:你在想甚么呢?孩子不在,我们好好喝酒摆点龙门阵。
陈真光好得很。爷爷的目光变得温和起来,接着竖起大拇指,县上给我们换茶叶、换水、换粮,感谢!
吴勇对吴玉说:我和陈所长喝酒,你把波儿带去玩。
我瞥见你坐自行车来的。花花说,我也坐过,也是你阿爸的自行车,跑得可快了。有次下雪,自行车还溜了,我和你阿爸都跌倒了,把你阿爸吓得不得了,恐怕我摔坏了。
吴玉叫女儿花花和我一起回家。这是一个大我一岁的女孩,身上穿的衣服我很眼熟,细心一看,是姐姐穿过的旧衣服,手肘部位已经有两个补巴了。这应当是母亲送给吴玉的,但对花花来讲,这的确就是一件“新衣服”了。花花很珍惜这件“新衣服”,洗得很洁净,穿在身上竟然是清爽舒气的模样。她不是印象中脏兮兮的小孩子,相反,除了衣服洁净,面庞白净敞亮,竟然没有我这类“高原红”的面庞。
我固然不挑食,但是对这玩意还是不适应,乃至很恶感父亲用筷子或者手指蘸着酒往我嘴里送。
在花花的家里,我发明了很多跟我家里差未几的东西,比如塑料脚盆、书包、毯子、桌布,连款式和色彩都一模一样。在这里,我有一种回到了本身家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