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敲诈[第3页/共3页]
明天的我,一点不像平常的我了,一个嬉皮笑容的玩皮小子,明天,仿佛长大了很多。
王元穿戴一身油亮发黑的皮袍,披收回浓厚的膻味,一只手臂光着伸出来,尽是油污,满不在乎地盘腿坐在地上。吴玉则半跪在地上,在马茶里加牛奶,用一个铜瓢将奶茶搅匀,舀到一个碗里,毕恭毕敬地递到王元的手上。
我实在气不过,说:你是本地人,我在这里长大,一样是本地人,哪个怕哪个?
为甚么?我吃惊地问到。
吴玉敏捷地清算好东西捆在牦牛背上,将王元扶上马。临走时,我瞥见吴玉悄悄将一个布包从我家窗户里丢了出去。
我的确说不出甚么,安抚人不是我的长项,我能做的就是坐下来,陪她,遗憾的是没有把手帕带在身上,给她擦眼泪,不过,我的手帕脏成那样,不美意义拿出来,拿出来她也不会用的。
我想起王元说的,我们在这里糊口十代人都成不了本地人,也不是没有事理,谁第一个踏上这块地盘,谁就成了本地鹅卵石。我说:我看来的确成不了本地人,但总能够和本地人在一个锅里用饭。
这也是两边能接管的一个计划,也是一个台阶。父亲固然恨得牙痒痒,在这类恶棍面前,也是无可何如。为了制止此后再出此类的事情,父亲叫王元写了一个便条,粗心是吴玉和王元同意花花被我家收养。两边在便条上盖上了指印。
我愣住了,的确不晓得如何答复。中间人也迷惑地盯着我,我从速进了家里,我接受不了人们非常的目光,不想让人以为我和他有半毛钱的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