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末世猎人[第1页/共3页]
这块田野的空位上,有一头身长达四米的禽类,方才被秦红丸击毙。
不轻易啊,本身已经二阶初期了,连一头一阶秃鹰都杀得这么吃力,如果被它从背后偷袭,恐怕二阶也得吃大苦头。
现在教她用枪,结果还不错,她的枪法固然差了些,但叶风却吃惊地发明,她竟然能将本身的异能,附着在枪弹上,这但是一个极大的发明!
两天前,官方终究接了上部分电力,聚居地终究能与外界通信。叶风等人花了数个戒指,打了几通电话,此中叶风得知,本身的故乡,底子没有虫族入侵,一下子放心多了。
再转头时叶风眼神凌厉地盯着身后看,只是白晰的脸上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不过这三天不是没有好动静。
揭示极速的叶风伸开双手。
惊出一身大汗来。
未等脸上的血流下来,伤口已经主动愈合。
本身还这么弱,仇敌都是强者,压力好大。
前天教这妞练剑,把叶风头顶的头发削去了几根。生生地停止了这个动机,因为如果让她练下去,说不准那天,就不是削本身几根头发,而是把头给削下来。
轰!
“它好强。”秦红丸走来,看到一地的狼籍,感喟道。
滋!
吸了它们的血,却哀痛地发明,底子没法有涓滴进阶的迹象!
“啊?”秦红丸惊诧,叶风这个教员一贯很严格的,三天来没有少折磨她,明天赋出来没有两小时就打退堂鼓了?这颠覆了秦红丸的认知。
并且这妞还很没有练武的天赋。
叶风抱着秦红丸在泥地上,滚了数滚,才停下来。本来秦红丸站立的处所,已经被一庞然大物砸出了一口土坑来。
没有想到,这个时候,天空中一道黑线,俄然极速爬升而来,站在不远处张望的叶风,明天是指导的角色,没有太靠前,与秦红丸拉开了有十米多的间隔,嘴角叼了一根野草,渐渐咀嚼,脸上有着笑意,轻松天然。
明天教她学刀,她一刀把叶风手砍得鲜血淋漓。
一天前,他竟然发明本身除了吸血,还能吃别的食品,看来不吸人血,还是有福利的,总算放下心中一场大石。如果被迫一辈子吸血为生,尝不到食品滋味那也太惨了。
翅宽三米的秃鹰,被叶风抓住借力抡动,砸向中间的石头堆。
崩崩崩!
“走,把东西带上,我们走!”
回旋一圈后,秃鹰再次爬升而来。
可惜没有想到,一头突如其来的秃鹰禽兽,把这份高兴轰成了渣。
“呼,竟然是一头秃鹰!”
当即昂首望去,大声喝道。
三天前,洛大安为了便利找寻失联的妻女,已经插手了军方,成为一名军方倚重的异能者。
三天后,离聚居地不远的一片空位。
但是,只需求它这一点儿恍忽就行了。
不由想到了血祖临走时,那句未说完的话。
看来天下末日,也是有范围性的,并不全天下一片混乱。
叶风放下秦红丸,出拳头与展翅宽三米多的秃鹰双爪硬撼了一记。
……
“谨慎后背!”叶风大喝。
刷!
“现在天下上的小植物,已经长得比本来大了数十百倍,不晓得本来的庞然大物会不会缩小,或者长得更大呢?”叶风自言自语,据这几天的体味,像季世前的小麻雀长到了展翅就有四米的事情,叶风并不吃惊,他但是瞥见过,长达三米多的大老鼠呢。
第二天,当叶风翻开大门时,吓了了一大跳。
竟然生生把一块大青石头砸得粉碎,可见这家伙肉身的刁悍,钢化后的翅膀比石头还要硬的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