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洛阳城大阅兵[第3页/共3页]
除了主力的重步兵以外,秦军序列中,几近每个体例里都有着马队。
骑在象背上的,都是一些年青的兵士。
小象的生长很慢,虽说已是畴昔很多光阴,它们却底子不见如何长,不过颠末练习,此时的小象却也能让人骑在背上。
秦军将士,在步法上与两千年后的军队相差无几,特别是他们脚上的皮靴,因为有着厚厚的鞋底,踏在青石路面上的时候,还会收回整齐齐截的响声。
秦军的战马,清一色都是北方的高大马种,一些驽钝的战马都已被遴选出来,送往徐州,给吕布军充当战马去了。
这支新兴的步队,并非只要洛阳一地具有,凡是刘辩治下的各处城池,都有着如许一支穿戴墨色战袍的军队。
当初跟随刘辩一同冬眠到匈奴虎帐中救出蔡琰的,就是从这支步队中精挑细选出的兵士。
这些兵士身上的衣甲,与浅显秦军兵士并没有多少辨别,只是在他们礼服的右手手臂处,用丝线绣着一只小象的头像。
与典韦的满脸愁闷分歧,当刘辩看着这支象兵的方阵时,他的脸上是一片凝重。
卫士得了号令,缓慢的跑到一旁,双手举着两面小旗,用力的挥动着。
当洛阳军主力以兵种分别,分为几个方阵走过来时,街道上围观的百姓们沸腾了。
特别是他们头盔上的金色羽毛,跟着方阵的行进,一颤一颤,更加使得他们看起来给人一种威武雄浑的感受。
循着马蹄声朝街道绝顶望去,世人看到的是一支王府卫士构成的马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