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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大周天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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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除恶务尽[第3页/共3页]

他将文牍看完,怒道:“我虽非本村夫,平时也传闻过这个季氏,知其长年横行乡里,自称闾里大侠,以武犯禁,只是却没想到竟然如此放肆、罪过!若这些罪名皆失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

如果周澈像他说的,“当官只是为了发财”,那么这个过节天然能够就此一笔揭开,只可惜,周澈是一个有“弘愿”的人---为了在黄巾叛逆下活下来,些许财帛,身外之物,又那里比得上自家的性命要紧?如果对他有助的,那么他甘愿伏低做小,纵是反过来向季氏赔罪报歉都成;可如果对他的保存门路有碍,别说翻脸无情、灭其全族,便是灭他十族也在所不吝。

“我来前,县君说,横路亭乃君前任之地。今裴元绍与君前后上书,告密季氏妖言惑众。县君让我问你:告密季氏到底是横路亭的意义,还是你的意义?”没人是傻子,吴庸又不是横路亭的人,却在除夕日在横路被捉,随后不久,周澈就与裴元绍前后上书告密季氏妖言惑众,明摆着的,这此中必有黑幕。

有那一等有眼色的来宾,见他兴趣颇好,便凑趣说道:“小人等笨拙,却还不明白,大胆请家主批讲一二?”

秦汉“妖言案”甚多,如秦之坑儒,有一个首要的启事就是:“诸生在咸阳者,吾令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黎”。又如秦末,“本年祖龙死”之语;汉武帝给州部刺史公布了六条监察条例,叫“六条圣旨”,此中第三条说,处所上的‘妖言’是刺史必须留意汇集和清查的首要信息;再如西汉的淮南王刘安因“荧惑百姓,妄作妖言”,不但本人他杀,王后、太子、涉案来宾“皆族”,且遭到连累的“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接着到东汉此类的案件更多,“一人犯法,禁至三属”。永寿元年(155年),“刘陶上疏桓帝痛陈弊端,有‘高门获东观之辜,丰室罗妖叛之罪’之语,可知以妖言开罪、以妖恶连坐,已成当时严峻的社会题目,即便是朱门巨室,也难逃坎阱”。

“晓得。”周澈严厉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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