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1页/共2页]
一月已满,是到商定之日了。甘三郎并未多话,只是悄悄放下了酒杯,拿起了桌上宝剑。
这荡子沈雁但是甘三郎的老友,当然不肯认下各种罪恶,坚称这件事里很有蹊跷,也指出了几样马脚。如此胡搅蛮缠了好久,才逼得凌云公子从中作保,给他了一月时候查案。不过作为赌注,如果一月里未曾找到线索,他就要留下两根手指,并且永久不得再踏上白峦峰半步。
但是当今,笑无常正在喝酒,祭奠故交的冷酒。甘三郎替阮云娘报了大仇。
这位故交,名叫阮云娘。阮氏一辈最小的女儿,天真娇俏,轻易害臊的阮家小妹,也是甘三恋慕至深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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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中人称笑无常的甘三郎摸上了白峦峰,一剑杀了天门道人的爱徒溪松子,又放火烧他们供奉东岳帝君的大殿,偷走了殿中供奉的七禽剑诀。这桩桩惊世骇俗之事,当然引来环球哗然,白峦峰掌门天门道民气中愤怒,只想杀甘三郎而后快,却被多事的沈雁拦了下来。
从那日起,甘三就戒了酒,发誓除非替云娘报了大仇,不然此生滴酒不沾。也从那日起,浮滑肆意的少年侠客脾气大变,变作了个残暴难测的江湖怪人。笑无常并不爱笑,他笑得不过是这无常世道,是这百姓刍狗。
“甘三郎。”一名身着道袍的男人走进门来,他是溪松子的师弟溪山子,也是白峦峰高徒,现在此人目含警戒,冷冷对甘三说道:“时候到了,我家掌门有请,给我走吧。”
听到这赌约,不知有多少江湖人赞叹凌云公子为人刻薄,办事公道。恰好,有人不这么感觉。
只等沈雁到来。
他没有绝望,溪松子的确就是那人,因此他割了此獠项上人头,为贰敬爱的云娘报仇。但是杀人以后,白峦峰俄然火光冲天,安排在大殿供奉的七禽剑诀也消逝不见。手上还染着鲜血的甘三郎天然成了最大的嫌犯,正在千里以外缉捕淫|贼姚浪的天门道人循声赶回,追上了甘三郎,要他还书赔命。
直到本日。
坐在客房内,甘三郎一口饮尽了杯中的冷酒。这已是本日的第三杯酒,每日凌晨,他都要给本身倒上三杯,一一饮尽。甘三实在并非嗜酒之人,喝这三杯冷酒,不过是为了祭奠一名故交。
但是瘦死的骆驼总比马大,毕竟是传承千载的道统,这岱县四周另有一座白峦峰,为这个小小城池带来了一分人气。
说罢他也不敢逗留,回身就朝门外走去。看着那道人背影,甘三郎握紧了手中宝剑,杀溪松子他从未悔怨,但是也没想过害朋友一起受难。现在江湖中传言纷繁,他一句也不肯信,沈雁是他的至好老友,绝从不会弃他而去。现在约期已到,沈雁却仍未现身,独一的能够就是赶上了甚么处理不了的费事。
人是他杀的,甘三郎并不否定,但是放火和偷书绝非他所为,恰好这统统巧的天衣无缝,让人辩无可辩。但是这些还不成怕,最可骇的则是,沈雁来了,奉告他本身从未知会过他甚么动静,也从不知殛毙云娘的就是溪松子这位白峦峰高徒。
在东岳泰山脚下,有一座大城,名唤岱县。自祖帝始,每当天子临幸祭天,便会驾临本县,或是摆开銮驾,或是大兴道场,可谓风景无量。但是封禅之事并非每位帝王都有兴趣,故而岱县固然汗青长远,范围也算弘大,却并不比其他府县畅旺。到了大楚朝,因为国君喜佛,东岳帝君更加没了香火,百余年畴昔,这泰山周遭除了岱县,竟然找不出其他可堪火食的处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