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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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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第1页/共2页]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独一分歧的是两人所挑选的兵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敷,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必然。

剑与剑相互撞击的声音。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现在两人都穿戴标准的比武打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另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更不消说,勒菲弗尔这个白痴,每一剑都是直冲关键!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究肯定了一件事情。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粹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晓得这个爽一爽是个甚么意义,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因而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甚么文娱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看着勒菲弗尔萧洒至极的收剑行动,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气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但是局面倒是对他赛过性的倒霉。

是以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合用剑术,从疆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并且是放的大水,大水。

是以,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沉着的判定那里要防,这已经是相称了不起了!

真的是很伤害,真剑比武的伤害性不消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洞穴!

因为勒菲弗尔真的是一个很纯真,很简朴的小伙子,在比武上放水,就已经是他表达美意的一种体例了。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是以,他就需求安排几小我为菲利普保驾护航。

他是在安排后事。

究竟上,在本来的汗青内里,英国曾经全面制止任何比武活动,启事就是真剑比武灭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充足的有经历的兵士利用了。

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而勒菲弗尔,毕竟还是太年青,固然熟读兵法,但是没有经历毕竟是纸上谈兵,做不得真。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只是苦了身边的奥德加,不但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甚么万一的时候捐躯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筹办的。

欧罗巴与中国并分歧,中国自从发明了刀这类便宜好用的兵器以后,剑就开端逐步丧失了在疆场上的统治职位,只能作为身份名誉的意味利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兵器就是剑,只要剑,这几近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谛。

打小和菲利普王子一块长大,两人间的交谊早就是非常深厚,长年习武,技艺高深,并且熟读兵法,精通战阵批示之道,今后一旦路易过世,菲利普马上便可任命勒菲弗尔为亲卫队长,保护他的人身安然。

但是就算再如何脆,铁毕竟还是铁,起码一场战役不会让它短命。

就仿佛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号召,一点骑士精力都没有。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动听,非要比较起来,就仿佛是铁匠在打铁一样,古板,机器,并且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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