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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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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第1页/共4页]

“投降!我们投降!”

因为标枪与弓箭比拟,轻易制作,并且更轻易练习。

是以,只能缠斗。

那么为甚么不消弓骑?

因为马一向都在奔驰,风声太大,骑在公爵四周的几个马队都思疑是本身的耳朵出了题目,暴露了不敢置信的神采。

不要觉得公爵胡涂,实际上现在公爵的脑袋转的灵光的很――圣马洛与南特市之间马队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经带着马队与征召农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间绕了远路,他也起码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

“公爵大人,仇敌追上来了!”

如旋风般从征召农兵的步队中横穿而过,勒菲弗尔看都没有看这些不幸的蝼蚁一眼,只是大声叮咛着,然背面也不回的持续冲锋。

还在计算着到嘴的鸭子飞走的勒菲弗尔对投降的布列塔尼马队没甚么好神采,但是人家也不介怀,标骑们除了充公了他们的兵器,乃至连马都没让他们下――大师都是马队,是有身份的人,今后说不定还能见面,搞那么难堪干甚么。

当时,看着在马队保护下一骑绝尘的布列塔尼公爵的身影,勒菲弗尔气的差点张口骂娘。

“先对准!后投掷!不要华侈标枪!”

4公斤重的标枪,以马的动力为基,以标骑的投力为本,刺穿了氛围一去不回,然后在大地母亲的牵引中投入她的度量。

如果说第一次的丢弃大师还能以为是不测,这只是公爵大人的一个偶然之失,并不是公爵大人的本意,那么这第二次的丢弃,又算得上是甚么呢?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发已经平复表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以后,对着身边的标兵说道。

而标枪马队,它所面对的窘境与骑士大抵相称。

人们常说,只要死光临头才气看出一小我的本质。

当然,半途是否是误伤了一两个不利蛋,货真价实的铁头铁脑的标枪是必定不会介怀的。

接着便是风声尖鸣吼怒的声音。

当然,重骑也能够靠着他们高深的骑术来躲开标骑的投掷,毕竟标骑的标枪有限,并且他们实际上瞄的并不如何准――但是,对于重骑来讲,真正倒霉的是他们本身的状况。

“你们几个,去告诉一上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归正不杀马队是中世纪的通用法例,只要交上一笔赎金,他们还是从哪来回哪去。

这不是我们的公爵!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一点都不感觉有甚么不对。

“标枪筹办――”

从蚂蚁到手指,再从手指到手臂,仇敌的身影越来越清楚,勒菲弗尔不再踌躇,一声令下,数十只标枪腾空而起。

如果不是骑在顿时,公爵应当都跳将起来了。

他们是公爵的封臣,他们有任务为公爵而战,但是这个任务并不包含捐躯生命。这也就代表着,他们会抵当勒菲弗尔,不过情势一旦恶化,他们也会轻而易举的投降。

ps:明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以英格兰长弓为例,一把合格的英格兰长弓的制作要用七年,培养一个长弓手还必必要从小养起,并且对身高、肩宽都有着硬要求。

只要摆脱这些标骑,他一小我骑着马躲到丛林中,一小我的目标远比一群人要小的多,再加上他对这片地形的熟谙,他大能够抄近路,在标骑没有追上他之间就返回南特堡!

遗憾的是,这类重标枪他们只带了五支。

其他的标骑也都学的有模有样,只要步队最末端的几个家伙抱怨着减慢了速率,奸笑着再度举起手中投止着灭亡的标枪。

不过,正如之前所说,跟着公爵两次丢弃,布列塔尼马队已经不肯意再为公爵效死,眼下公爵已经逃窜的不见踪迹,自发已经完成任务的马队天然不肯意再战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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