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统治的基础(二)[第1页/共3页]
犒赏全军啊!
像马格努斯之前招降的,用来壮门面的四十个骑士,就是一点用都没有。
所谓劣币摈除良币,和这个也就是差未几的东西。
吸――
这块肥肉,便是爵位。
发问,一支军队在得胜以后,他们的将军必必要做,并且必不成少的一件事是甚么?
那么,有封邑的,骑在顿时的兵士,他们就能被叫做骑士了吗?
日子太长了,那些文武双全的骑士也就成了传说中的人物,剩下的只要披着一层骑士的光鲜外皮,实际上和马队没有任何差别的家伙存在。
马格努斯并不这么想。
是以,即便是来自于马格努斯本身的最悲观的估计,能在有生之年光复英格兰,也就算是对得起奥德加,另有本身占有的这具身材了。
呼――
帝国哪是那么轻易,说建就能建起来的。
这天下这么大,躲藏的能人异士不晓得有多少,就算马格努斯是个穿越者,但他所具有的也只要纯真的知识;固然俗话说‘知识就是力量’,但是这力量、总不能说我平空具现出一堆书来把人给砸死吧!
马格努斯就是用如许的体例,强行的把本身的思路拉回正轨。
只是……哪个男孩没做过称皇称帝的好梦呢?
单单是这一句话,就已经从本色上证了然骑士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职位高贵――但也不高攀是了。
而说句实话,在西方的分封制当中,骑士是很畸形的一阶,论职位不如男爵,乃至不入贵族阶,但是论权力,在本身的一亩三分地里,除了法理上的直属领主以外,就是天子亲身来了,也是听调不听宣。
如许畸形的阶位,莫非没有一小我感觉它实在是权力太大,应当减弱减弱吗?
那些如同猎犬普通在欧陆大地浪荡的流浪骑士,既没有封邑又没有主子,除了一身的技艺和一套陈旧的链甲以外一无统统,但是他们一样也被尊称为‘骑士’啊!
而这块肥肉,马格努斯早已经筹办好,并且充足大,充足有油,充足喂饱这头猛兽了。
至于骑士只向直属领主尽忠,这就更轻易了解了,欧陆的公爵领伯爵领就是一个个独立的公国伯国,乡长不对着国王尽忠,莫非还能尽忠于哪个大臣,或者是本国的国王不成?
不,他们不能。
精确的来讲,是骑士爵。
军队也是一样,严苛的军纪只会激起人的抵挡心,倘若你不想这头残暴的猛兽转头咬你一口,那么在你的手中,必然要有预先就已经为它筹办好的肥肉。
说白了,操纵知识就像是盖屋子,知识是设想图,屋子所需的质料、盖屋子的步调,统统都在设想图上写的清清楚楚;但只要设想图还不敷,还需求能够看懂设想图的工程师,需求充足数量的工人……总而言之,有知识,却没有作为知识的载体的人,那知识也不过是累坠罢了。
这个科特,真不愧是教士出身,耍的一手好嘴皮子,一番话语,连马格努斯都要变得心乱如麻了。
但是,你就是训狗,也得要一手皮鞭一手骨头;说的再刺耳些,就是一头没甚么用的骡子,想让它干活,也得在它面前挂根胡萝卜呢!
骑士,骑乃把握,士乃群众,所谓骑士者,起首要懂的就是如何把握群众,倘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即便是封一百个骑士,再给每个骑士一百个村落作为封邑,也不过是肉包子打狗,一点用都没有罢了。
就如同东方通过科举测验提拔官员一样,骑士的本质,也就近似于乡长,而骑士的封邑村落,遵循人丁比例放大来看,不就恰是东方的一个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