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第1页/共2页]
但是我也没有扯谎不是。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包管本身没有个失利的时候,何需求搞得这么残暴呢?大师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干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友情来,逛逛亲戚串串门甚么的,岂不乐哉?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贵重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便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白叟变成少年,懦夫变成懦夫。
这就是法则的力量,在没有能够突破全部别系的气力之前,马格努斯是不筹算,也不成能违背它的。
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因为它实在是太瘠薄了!瘠薄到除了地盘和鱼以外,甚么都没有!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地盘更贵重的财产,具有地盘,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盘的财产需求人的劳作才气揭示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小我,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甚么狗屁‘名誉’更是不屑一顾,如许的仇敌,不死确切是个大威胁。
好吧,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血缘高于统统。
然后,就是朋分战利品的时候。
只是看到兵士冲到他的面前,乃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兵器,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嗯,固然看起来有些老练,但这无疑是很多、是绝大部分中世纪贵族的实在设法。
再说,假定布列塔尼真的有金矿,那也就没马格努斯甚么事了,那些国王和贵族们,一个个都会像是闻到了血味的鬓狗一样,簇拥而上,伸开獠牙利齿,硬生生的就要把这片地盘撕成粉末,榨干榨净方才罢休。
固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只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错了挑选。
黄金!
现在不晓得从哪冒出来的家伙――哦不对,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远亲,身上多少另有些‘蓝血’――但是这不首要,首要的是,万一本身的那些亲戚都有学有样,还如何包管本身的后代永久高高在上?
何况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热诚。
这是信息的不对等,他不晓得科特正在马格努斯部下干活。
但是这也从侧面考证了,中世纪,贵族领主之间的相互攻伐,究竟把欧罗巴的敷裕大地祸害成了甚么样!倘若真的是有上帝存在,请他白叟家在天上细心数一数,这片广漠而肥饶的大陆,现在另有着两千万人吗?
但这无疑是最精确的挑选。
布雷斯特伯爵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识时务,或者说,伯爵大人比马格努斯设想的还要……贪恐怕死?
疆场之上刀箭无眼,存亡只能各安天命;但是疆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甚么都首要,固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许的鄙谚,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昂扬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挑选投降’。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精确的来讲,是色彩近似于黄金,但与其代价差了千百倍的……铜矿。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了局甚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全部天下都不会有人再体贴;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BOSS,能获得这么多的戏份已经充足贰心对劲足,真正惹人谛视标还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