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第 111 章[第1页/共3页]
刹时就感觉,如果有雄性扑过来,那他就敬他是条男人。
但是乐极生悲,在山上打猎的时候被一只比他大三倍的野猪追,皮粗肉厚,箭只能伤他表皮,底子刺不穿,反倒激愤了这家伙,为了逃命郑之南慌不择路乱窜。
他们担忧生下来的孩子会和他一样很肥胖。
离开人群不成能熟谙环境,以是他要和这些人待在一起一段时候,体味体味环境。
郑之南要在友爱方面再加一条,那就是朱雀部落大抵也很爱美,在不测表,喜好装潢品。
郑之南留在清峰部落教他们制作弓箭,和利用弓箭的同时, 有一个目标就是熟谙一下这个天下的地理漫衍和都有哪些部落。
然后就看到方才还黑不溜秋的东西在他唾液的包裹下变成了如玉一样的红色,脸上黑乎乎的乱成一团,他用尾巴顶住他的身材,将他顶到面前,仿佛是甚么颜料在脸上化开了,他伸出舌头将他脸上的东西全数抹去,就看到一张他从未见到过的斑斓脸庞。
而清峰部落凭借的部落是朱雀部落。
但大部分崇尚强者的雌性还是对郑之南没有兴趣, 因为他不敷强健。
直到他让那些被队长安排的部完工员去汇集质料, 开端制作弓和箭, 将箭射在20米外的靶子上, 直中红心时,当然,这一幕纯粹只是窜改了他们对郑之南不好的印象,从看起来很弱到没有设想中弱, 还是有必然才气的。
并且他有任务在身,都来这里两个月了还没发明疑似攻略工具,贰内心还是挺焦急的。
青龙部落的兽人多狡猾凶险。
郑之南这类对于雌性来讲又肥大又丑的“雄性”, 一点都不吸引他们,以是没有人对郑之南有太大的猎奇心。
但愿不要摔的断胳膊断腿!
大抵住了两个月,郑之南把他们想学的,另有本身发明的能够调味的东西都教给了清峰部落,然后束装待发,持续开端他的“流浪”,固然清峰部落表示他们能够一向收留他在清峰部落里糊口,毕竟他们感觉郑之南是个很有聪明的人。
为了本身的后代着想,他们几近不会去考虑郑之南。
玦本来闭着眼睛在海里闭目养神,他比来方才蜕完皮,比较衰弱,然后就被不晓得甚么东西给砸了脑袋,还在他的脸前滑进海里,他直接张嘴含在嘴里筹办嚼吧嚼吧咽了。
并且作为配角的话,应当不会那么轻易死吧?
“卧槽……不会真的要我死了吧?”莫非这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接下来如何猖獗我都不会哔哔的!
郑之南先教两个上手快的雌性,把他们教会后再让这两个雌性有空的时候教其他想学的雌性。
他是因为有一些当代的经历和知识,算不得甚么智者。
是一个肥胖又斑斓的雌性。
乃至给了很高的评价,连部落的长老都感觉他是个智者,搞得郑之南还挺不美意义的。
体系不要这么不给面子啊!
还真被他找到一些,比如说不像辣椒,但味道能够当辣椒的植物,晒干磨碎,洒在肉上,喜好吃辣的就会感觉贼刺激,盐他就不需求特地去找,部落里就有,不过他们这里不出产盐,普通会和其他部落以物换物,比如说他们有奇珍奇果,其他部落糊口环境启事,吃果子这些东西比较难,他们就会相互互换相互需求的东西。
比如说玄武部落大多比普通兽人要雄浑魁伟,蛮劲儿大。
然后就是更健壮好用的弓箭。
而郑之南则和其他已经学会利用弓箭但还没有实战过的雄性们去打猎,实战中讲授。
郑之南教了弓箭后,还尝试找了一些调料品,大抵人在不愁吃喝的时候,不免会想进步糊口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