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岛 奔进草丛抢鲜肉[第2页/共2页]
我挺松一下肩头,让扛着的羚羊搭稳些,兽血顺着我的胸膛滑滴,左边凸鼓的胸肌,染成了鲜红,枯燥的皮靴头儿,把坠落的血点绽成梅花状。
枯黄的蒿草,磨得我腰肋难受,也掸掉很多汗水,我不由舔舔干裂的嘴唇,给本身肤表补些水分,固然这只能是心机感化。
我在四百米开外的丘陵半腰,步枪就在背上,面劈面前大片新鲜的兽肉,就像在超市采办,肥瘦肆意遴选。
只要上到山腰安息的位置,便能够抽出匕首屠宰。因为放洁净兽血,再掏空羚羊的内脏,重量会减轻很多,扛归去的路上好走些。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和缓喉咙中的炎热。偷袭步枪几近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这么热的气候,我没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顿时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蓦地加快,窜到我前面。
因为,宰剖兽肉破钞时候长,取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轻易引来猛兽的攻击;把过量鲜肉背回山洞储藏,食品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伤害的不睬智。以是,我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青羚羊。
我敏捷起家,挎好偷袭步枪朝猎物奔去,其他鬣狗追跟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企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差未几走了两个时候,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鸡,如何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持续抓紧脚力往前赶。
那群追逐斑马群的鬣狗,俄然掉头朝我追来,仿佛是我抢了它们的猎物。我左手揪住肩头的羚羊耳朵,右手拽出屁股前面的FN57手枪,筹办让这些难缠的家伙吃点苦头儿。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开端朝雷区前面绕去,若想猎到一只羚羊,也只能长途跋涉。本来我与这群食草植物离得不远,大抵五百米的模样,但直线间隔着雷区,我不会笨拙地信赖那些警示标杆儿,更不会没身在草海,让狮子像沙鱼那样,把我俄然拖走嚼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