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洪学烈的尴尬[第1页/共2页]
“吃黄鼠狼?那东西我躲还来不及呢!”阳阳小声对陈茜说道:“黄鼠狼但是非常邪乎的一种植物,必然要敬而远之。”
汗,咬死野猪的真正黑手是阿黄,李青云转头一看,发明它正趴在门口打盹。
志平叔叔见这场面,感到格外的高兴。
洪学烈眉头一皱,“我家青云”四个大字,被他深深的服膺在心头。
“菜你们都吃了,青云的技术是不是比宋厨头还要短长?”
陈茜小声的在阳阳耳边说道:“青云哥烧的真有这么好吃?”
“哈哈哈......”洪志平和其他几位叔伯,忍不住齐声笑道。
乡村里不管是丧事还是丧事,都会停止酒菜,让亲朋老友吃上一顿。宋厨头的厨艺好,名誉天然也传的好。
荤素搭配,鱼肉滑口,汤味浓烈,的确是一场美食的盛宴。
这下洪学烈听得清清楚楚,不由老脸一红。顾视桌上世人,洪志平之前和他一道走路,能够起首将他解除。婶婶周月的技术,洪学烈之前尝过,也能够解除。
入口滑嫩,肥而不腻,酱香从口腔直抵胃部,舌尖味蕾绽放,津液垂涎。
“咳咳,莫非你不是米其林餐厅的主厨吗?”洪学烈还没发觉烧菜的不是陈茜,还觉得只是猜错了她的职业。
一大锅野猪肉被分刮洁净,世人还没吃够,有些意犹未尽。
洪学烈俄然发问,“青云,听志平说,这头野猪是你在山上打死的?”
李青云和婶婶清算碗筷,最后回到了二楼房间。明天还得去胡家村作法事,李青云很快便进入了梦境。
“啊,青云哥还会抓黄鼠狼啊?那东西莫非连你也吃了?”陈茜看着阳阳,暴露一副嫌弃的神采。
“每道菜烧得都比宋厨头要好吃,特别是这道红烧野猪肉,特别的隧道!”
阳阳不再纠结黄鼠狼,埋头夹菜用饭。
志平叔叔和几位叔伯们推杯交盏,开端聊起家常。
“那可不,烧的比宋厨头好吃多了。”
洪学烈将目光停在李青云的脸上,瞪大双眼迷惑道:“青云,这菜是你烧的?”
洪学烈吃了一道菜后,竟然连米其林餐厅都搬出来了,其甘旨程度,不得不让陈茜猎奇。
“嗯,确切好吃,我夹块野猪肉你尝尝。”
“我要喝汤。”
“学烈叔叔,奉求烧菜的人是我好吧。费事你下次先搞清楚状况,再拍人马屁。”李青云心中一阵汗颜,竟然连米其林餐厅都搬出来了。
阳阳不会烧菜,洪学烈是晓得的。那么,眼下只要一人,李青云。
转头看看洪志平错愕的神采,老脸顿时一僵。
吃到鼓起,陈茜感觉今后对其他食品再也提不起兴趣,俄然给阳阳下了一道困难。
洪学烈向李青云竖起了大拇指。
“哎呦喂,让大师见笑了!”明白本相的洪学烈一拍脑门,难堪的坐了下去。
陈茜莞尔一笑,无法道。
“我要鱼肉。”
“呵,我家青云就是有本领,前几天还抓了一只黄鼠狼,亲手烧给我吃呢!”志平叔叔有点喝多,迷含混糊的大喊道。
“学烈叔叔,阿谁......菜......不是我烧的。”
“快,帮我夹点干菜炒扁豆。”
李青云点点头,不置可否。
“???”洪学烈站起家来,将脑袋侧在陈茜的方向,“你说甚么?菜不是你烧的?”
洪学烈眯着笑眼,对着阳阳不住点头。但是当他发明阳阳和茜难堪对视,俄然感觉那里不对。
自从吃了第一口野猪肉,陈茜的小嘴从未停过,而阳阳则一向忙着帮她夹菜,办事的非常殷勤。
酒过三巡,饭菜也吃的差未几了。几位叔伯告别,陈茜也开着车子回金城,她明天还得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