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马龙军[第1页/共2页]
话说你们但是公家人物啊!整得跟混社会的一样,真的好吗?
而老板仅仅是腰侧不谨慎被一个地痞抓了一爪子,有一些白痕罢了,就连皮都没有破。
“哼!”老板做出一个起手式,目光如炬地望着这些地痞。
“台长你没事吧?”周星星拎着一个酒瓶大步跑过来,赶紧问道。
“林南,刚才看你说的头头是道的,你也会武功啊?”刘依菲眨巴着一双标致的美眸子,猎奇地问道。
“真的能够芳华永驻?”刘依菲赶紧问道。
形意拳,是林南宿世比较善于的拳种。
看着一群拎着各种百般的兵器,比地痞看起来还要地痞的员工们,林南那叫一个欲哭无泪。
“那我就托大了,林老弟。”马龙军也笑道。
刘依菲的父亲是魔都大名鼎鼎的富豪,家属资产达数百亿,她对于国术这类东西并不陌生,很多时候她都听到过这个奇特的名词。
可明天一看马龙军一个打几个,并且还非常轻松以后,她俄然对工夫起了一丝猎奇心。
“老板你牛,竟然敢玩免费!既然如此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来几打啤酒,明天我要喝个够!”
“并且有些内家拳还能够用来摄生,练到极致乃至能够保持芳华永驻,长命百岁。”
“我没事!”林南点头道。
林南必定地说道:“能够!”
“能够倒是能够,不过内家拳不练久了,是很难见到效果的。少则三四年,多则十几年,乃至几十年。”林南慎重地说道。
“甚么书?”刘依菲问道。
烧烤店老板看着还躺在地上的地痞们,喝声道:“你们还不滚?!”
之前他们因为离得比较远,并不晓得产生了甚么事。直到看到他们打起来以后,才认识到出事了。
如果真的动真格的话,这地痞早就被一拳打死了。
她身为一个女孩子,还是对这些更加感兴趣。
林南啃了一口鸡翅,含混道:“嗯嗯,会一点外相。”
“练久了便能够了,别说八小我,如果练到抱丹,虎帐我都敢去闯!当然前提是没有几十把机枪对着我扫射。”林南有些神驰地说道。
对于这个一个打七个的老板,这些地痞还是非常胆怯的。
但是她一向当这是假造都武侠小说来听的,毕竟任谁都不敢信赖工夫能够这么流弊,这也太玄幻了。
“仿佛也对啊!哈哈哈!”
仅仅是三两下的工夫,这几个地痞就被烧烤店老板给一一放倒在地。
非常繁多庞大,不过学习洪拳,普通只需学会内里一两套便能够了。
“切!刚才没看到老板大发神威,毫不吃力就打翻小十人嘛!恐怕老板一个打十几个都没有题目啊!”
赶紧拖起晕倒的黄毛狼狈的分开了,临走时还不忘放了一句场面话:“你有种!给老子等着!”
防狼甚么的刘依菲不如何感兴趣,但芳华永驻这四个字,立马抓住了她内心痒痒的处所。
“小说。”
很多人觉得洪拳只是一门拳法罢了,实在不然。
“国术一途如同顺水行舟,如果耐久不练的话迟早会没了这一身工夫的。”在中间的林南说道。
看着腰侧的白痕,老板感喟道:“唉!已经好几年没有与人交过手了,明天没想到竟然差点让一个烂仔给抓伤了。”
“……”
两人互留了一个电话后,马龙军打扫了一下空中的啤酒瓶碎片,然后就归去烧烤店内里持续忙活了。
林南开了一瓶啤酒递给了老板,说道:“老哥,你这洪拳打的很溜啊!练了有十几年了吧!重新熟谙一下。形意拳,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