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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公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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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被困新手村[第2页/共2页]

太能吃。

新手走了一批又一批,但是新手区里的阿谁大善人一向都在。

野狼君主也不晓得和村长达成了甚么君子和谈,自那今后再没有杀上门,但是也毫不答应陈念祖踏入瘠薄之地一步,都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看来这拐带孩子的仇也是能够引发群狼共愤的。

陈念祖的来由很充分,这么能吃如何养,现在另有各处的山鸡取材,今后出了新手村,我是不是得整天带它上酒楼?何况老子在新手村范围是无敌的,一拳一脚下来,哪个山鸡不趴下,要它何用!

因而陈念祖动手安排“流露动静”的事件。

小狼王自从跟了陈念祖以后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在小狼王眼里,陈念祖是混蛋。竟然不消舌头帮我舔洗身材,让我每天这么脏兮兮出门。更可爱的是,这个混蛋一向不肯和我签订战役宠物的血契,没有这个血契,本身是光长个儿,不长气力。

没等完整熟透,就被吃货抢走。

“那我们一起去啊!”小弟弟有免费打手,当然但愿这个打手能够任怨任劳服侍一辈子。

“这个……”陈念祖一阵尴尬,“我肚子痛,你走先。”

绝对仇恨啊。

杀死山鸡,你获得1点经历……

陈念祖修习了疯魔战法,在实际中就饭量很大,没想到进了游戏后这个题目仍然存在,而被带出来的小狼王也是一个实足的吃货。山鸡倒是各处都是,可陈念祖没有生吃得风俗,一旦架好烧烤架,小吃货就会满嘴流哈喇子守在一旁。

小狼王是生熟不忌,可在有挑选的环境下,浑身鸡毛的山鸡和被拔了毛、还被烤得香喷喷的烤山鸡,小狼王必定是挑选后者的。

跟在陈念祖屁股前面的,另有一头半大,跑起路来肚皮都快撑着地的“小狗”。

陈念祖就靠这1点经历磨到了10级,死在他手上的山鸡能够说是充足堆满全部新手村。

实在战役宠物的前提很宽松,如果玩家情愿,感觉有培养的潜质和需求,只要在幼年期间带战役宠物分开它的父母便可,哪怕玩家弄只小猪当战役宠物都是能够的。

山的那一头,是一座不成超越的岑岭。

陈念祖没心没肺地漫衍动静,固然这个动静是实在的,但是靠戋戋几个新手想要靠近金色小狼王明显是不实际的,就算没了成千上万的野狼,一头野狼君主足以秒杀大片,更何况本身身边这头吃货都长大了很多,被野狼群扶养着的太子还会不长身材不长气力?估计几个新手面对那头小狼王,被秒的机遇占有百分之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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