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歌声剑影[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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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鹰恍然大悟,说道:“本来拉普兄弟口中说的阿秀就是你,他怎地不晓得你便是阿秀?还觉得你已经死了呢。”
李书秀擦擦眼泪,哽咽道:“因为。。。。因为他们想抓住我,用我来威胁我父亲投降。”
李书秀神采楚楚不幸,眼中却尽是高傲的光芒,她轻声道:“他叫李庭芝,是宋朝的兵马大元帅,他与蒙前人交兵数十年,忠肝义胆,誓死不降。”
只听悲壮美好的声音从苍鹰手中传出,盘曲婉转,在空中回荡缭绕,令人黯然神伤,又令民气神迷醉。
他手腕一翻,长剑收回,一牵一引,剑尖随身起舞,但见他招式癫狂,姿式大开大合,只攻不守,势若风火,跟着他长剑破风,竟然收回动听的调子,仿佛在吹着羌笛普通。
李书秀笑了起来,脸上犹带着泪痕,灿若朝霞,美若朝露。
苍鹰踌躇半晌,无法说道:“既然女人如此必定,鄙人悉听尊便。”
李书秀哭笑着说:“苍鹰大哥,你熟谙爹爹么?”
苍鹰大声嚷道:“我曾随李将军死守扬州,他终究被蒙前人俘虏正法,我则无耻的苟活下来,这两年来,我没一天不惭愧自责,恨本身胆怯脆弱,竟然没有跟随李将军一同赴死。谁知明天老天爷保佑,竟然让我碰上了你!”
李书秀被他一抱,也感觉神魂倒置,心底打动莫名,她点点头,从衣衫里翻出一块金色吊坠,苍鹰一瞧,只见那是一块仿造的军令牌,上书“书香剑女,秀命安然――李祥甫”。
李书秀笑道:“不准胡说,你如果活了几百年,那岂不是成了妖怪啦?”
李书秀被他剑音所迷,聆听半晌,忍不住放声歌颂起来,她唱的是草原上的一首天铃鸟的曲子,乃是她小时候与拉普在田野玩耍所唱的歌,她歌喉曼妙,当真如同在天涯遨游的天铃鸟在歌颂,那声音垂垂融入苍鹰的剑音当中,相辅相成,共同的天衣无缝。
苍鹰咦了一声,问道:“女人的父亲是。。。。。。”
李书秀说道:“我们都这么熟了,遵循哈萨克的风俗,你年纪比我大了四岁,我该叫你苍鹰大哥,你该叫我阿秀。”
苍鹰用手指抵住眉心,苦苦思考,终究答道:“我此人年事混乱,好似活了二十岁,又好似活了几百年。”
就在两人敞高兴扉,互诉衷肠的时候,苍鹰俄然眼神迷离,瞬息间沉默不语。阿秀问道:“苍鹰大哥,如何了?”
李书秀自也听到父亲的死讯,固然她自幼与父亲分离,但父女亲情却未曾稍减,听苍鹰一提,立时悲伤欲绝,又冷静的流下泪来。
苍鹰不答,只是眺望着远方,他见到在纯白的月光之下,一个如鬼怪般的黑影从天而降,在他面前变幻成型,那黑影双眸闪着红光,神采麻痹,渐渐站到他身边,在他耳畔呢喃低语。
苍鹰却一点儿也不怜香惜玉,听了她的话,心下反而生疑,大声问:“阿秀女人,为何蒙前人铁了心秘密捉你?”
那是乌鸦,除他以外,谁都瞧不见的乌鸦。
夜风从泱莽之野吹来,渗入这幽墟当中,拂过肌肤,竟令人深感寒彻。
苍鹰冲动至极,只感觉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蓦地站起家来,抽出长剑,呼地一声,剑光仿佛星芒,长剑如龙腾般从空中划过,当剑刃划破氛围之时,剑尖微微发颤,收回悠长的清响。
苍鹰搔搔脑袋,道:“我此人也是太不靠谱,管不住本身的嘴巴,冲动起来,当真是口无遮拦。”
苍鹰神情惶急,想要讳饰,可情急之下却想不出该如何圆话。李书秀微微发楞,问道:“小盛这孩子。。。是南宋的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