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抢个男人生孩子[第1页/共2页]
这里可没有小卖部能买到便利面,部落里的丁壮男人都是猎手,每天出去打猎,为大师带回肉食;而他,既没有本领也没有体力,只仿佛女人一样刨葛根充饥。
黄子韬本就头痛欲裂,刀子刚顶上来,他还没来得及惊骇,脑海里“嗡”的一声,就又昏了畴昔。
黄子韬赶紧站起来,嘲笑着挠了挠头,“没……还差一点。”
一张还算漂亮的脸凑了过来,那人裂开嘴怪笑道:“我是子归部落的石牙,你是想死还是想活?!”
“就是个没用的家伙,宰了吧。”有个手持石矛的人叹了口气。
这年代,普通人都是穿兽皮乃至树皮的,因为农耕期间还没有开端,一件麻衣要汇集很多的野生黄麻,还要编织,费时吃力,普通人都没得穿。
姓姚,和舜帝同姓,这申明他是更远的上古遗族后代,身份高贵。不过他统治的部落却很小,只要一百多人,并且女多男少,人丁极不平衡。
老者身为酋长,说的话就是号令,一帮大汉不敢违背,立即把兵器收起来,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将黄子韬托过甚顶,走向太阳落山的方向。
“喂,死了没有?!”
“你们是?”黄子韬傻眼啦,这些都是甚么人?他就是学考古的,看这些人的打扮如何仿佛是……原始人!
在部落里,没用的黄子韬挺被嫌弃的,到处都不受人待见,唯有云晓对他格外的好。
被称作子归酋长的老者摆了摆手,“有没有效,并不必然是看力量大不大,并且我们部落里现在男人太少了,还是带归去吧,起码能够给部落里生孩子嘛。”
他穿越了,穿越到了不知甚么年代,不过从部落里的状况来看,应当是新石器期间晚期。这很轻易辩白,新石器期间初期还是母系社会,而这里的酋长倒是个男的,并且驰名有姓。
为此他害臊了好久,到现在也没完整适应。
酋长名叫姚子归,本年已经快60了,这在新石器期间极其可贵,比21世纪活到100岁还要希少。
他当时蹲在坑边,上面挖出来了一根长长的骨笛,递上来的时候他伸手接,成果一不谨慎摔了下去。
云晓笑了笑没有答复。
耳畔传来轻声呼喊,接着胸口被甚么东西悄悄刺了下,黄子韬终究规复了认识。
老者蹲在昏倒不醒的黄子韬身边,细心一打量,瞥见他手里拿的那根骨笛,另有一身古怪的打扮,思虑一番后,脸上暴露了一丝笑意。
10米的深度,摔下去很难说,不交运的话,摔死也有能够,不过现在黄子韬放心了,本身并没有死。
说完,自称石牙的大汉从腰间拔出一把石头磨成的短刀,顶在了黄子韬咽喉上。
那边是一片莽莽大丛林,更远处,有一座明镜似的湖泊,在夕照的辉映下闪动着金光。
就在刀尖将要触到黄子韬胸膛的时候,火线传来一声大喊,石牙赶紧停手,一群大汉分开,有位身穿麻布长袍的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过来。
云晓从筐里拿出一只皮套戴在手上,抓住麻杆,开端用石片一株株割了起来。麻上生满了刺,内里有麻痹毒素,被戳到会很难受。
不一会工夫,两人走到了一片林间空位,这里生了很多黄麻,上面蚊虫飞舞。
已经持续半个月如许了,黄子韬很不美意义,可又没体例,他实在贫乏经历,底子就找不齐份额。
石牙点了下头,抬起手,刀尖朝下,对着黄子韬心窝扎了下去。
“子韬。”不远处传来清脆的呼喊,转头看,一名穿戴兽皮裙的少女跑了过来,身后背着个藤筐,内里装满了葛根、野粟子另有其他一些能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