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 盐务积弊(4)[第3页/共3页]
“大人所言甚是,有例循例本就是我朝成法,就依大人。”
“当年陶文毅公活着的时候,大兴盐政新法,于国于民均有建立,便是这匣费一项,也为陶公奏请,改成以肆钱为例,我想,既然皇上没有在旨意中标明此项,我们还是有例循例吧?就将现行的一两二钱改成肆钱,然后具折陈奏,老兄觉得呢?”
如果已经缴过盐课的(就是说已经上过税的),那就更好了:如许的环境还能够按例补运,在官方的笔墨上称之为‘淹销’,最关头的是,这类补运的份额,都是免税的也就是说,一船盐,能够卖到两到三船的代价。以是在嘉道两朝,常常有‘放生’之事产生,厥后朝廷学乖了,非常当真的查处此类变乱,盐商们才略微的敛迹匿行一点。
除了在扬州办公事的两淮盐运使以外,各省也有盐务官员,一来是卖力缉私,二来是卖力官督商销等事物。说来这都是欺人之谈,先说缉私,私盐众多,盐枭猖獗,乃相称系到一省的治安,便是督抚大员也束手无策,一介盐务,文弱墨客,手中又无兵权,又无财权,能‘缉’甚么‘私’?
龚裕点点头,落拓的端起了茶杯,门下的戈什哈瞥见了,拉长了嗓子高呼一声:“送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