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页/共3页]
杀神,还是如玉君子?
沈瑄挑眉,似笑非笑,却愈发显得修竹净直,霁月无双。
情面是一回事,长年在塞北拼杀的边军,更看重的还是本领。
马氏一族都是军户,马总旗战死,身后留下三个儿子,最大不过十一,总旗一职虽是世袭,却也没有让一个娃娃出任的事理。
疆场上拼杀,朝堂上打斗,大明的文臣武将,智商情商都非普通人能比,岂是随便就能乱来畴昔的?
“还能有谁?”
真的把亏吃下去,他就不是孟清和了。
之前疆场上阿谁所向披靡,劈人如砍瓜切菜普通的杀神就是这位,也是继马总旗以后又一个救了本身命的人。
沈瑄点头,随即点头,轻叹,“可惜了。”
终究,沈百户放下了书,端起桌上的茶盏,用茶盖悄悄拂过茶面,“起来。”
认识到题目的严峻性,孟清和再不敢有一星半点的绮思,其他都是主要,必须证明本身的明净!不然,他就太冤了!
有了新任马总旗的客串,孟清和总算不再如先前那么严峻。
孟清和也不恼火,反而愈发平静,心中已经有了主张。
面前此人,当真是疆场上阿谁杀神?
“百户切莫不信,”孟清和正色道,“标下虽自幼读书,不通技艺,亦是铮铮男儿,心胸报国之志,身负杀亲之仇!疆场之上,冒死之时,仰赖摆布兄弟之助,也能杀敌,亦能斩首!我大明可破北元,驱王帐于漠北之地,盖因兵卒强于北元马队?非也!赖我高低戮力同心,马队骁强,步兵悍勇。将者知兵,卒者用命!一人不敌,则二人,三人,战阵当中布刀枪剑戟,忽几刺而出,百十人便如一人。如标下此等手无缚鸡之力之人,便无所惧,于阵中亦能杀敌!”顿了顿,孟清和接着道,“标下鄙意,百户莫怪。”
“他能杀得了鞑子?”
孟清和不敢多看,见堂中高坐着一个身着蓝色常服的身影,心知这就是明天要见的正主,单膝点地,大声说道:“标下见过沈百户!”
心机千回百转,面上不露分毫。行进半途赶上一个身形壮魁的虬髯大汉,眉眼间竟有几分熟谙。
“升了小旗,百户大人召见,还能有假?”
或许是为了壮壮胆量,孟清和决计进步了声音,不想话说完,椅子上那位却迟迟没有开口,只是单手点着椅子扶手,另一只手举着一本书,书的封面上,正写着《春秋》两个大字。
孟清和愣了一下,有些胡涂,这么等闲就认错?
这也是孟清和看似风一吹就跑,却能让赵福等人高看他一眼的启事。
“不过我传闻这位还真是读书人,传闻还是个童生。”
不过,孟清和眸子子转了转,这类示好一定是好事。既然马常袭了马彪的总旗一职,将来就是本身的下属,朝堂有江湖,军中也有。甭管他是不是能真正的站稳脚根,高低摆在那边,看着扎眼总比被当作眼中钉的好。
孟重九只能让他行事谨慎,面对北元的马队也只不过是冒死罢了,但在沈瑄面前,孟清和却感到极大的压力。
孟清和没有顿时起家,腿麻了,就这么站起来不立扑也会立位体前屈。
“真不知。”
或许,他真的错怪了对方。
孟清和站在西城百户所前,深吸一口气,跨步入内。
便是长相,也都在水准之上。建文二年的进士王艮就是因为边幅题目被暗箱操纵了一把,从榜首的位置给撸了下去。
东想西想,两条腿仿佛也没那么难受了。
“瞅着倒像是个读书人。”
虽说瘦了点,可皮相还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