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野猪骨头[第3页/共3页]
这时侯钟的小侄子,侯小巧看到了放在磨台上的大骨头,大声叫着道:“妈妈,妈妈,我要吃骨头汤。”
古玩?
“这是狼皮吧?”薛承启见过蒙古狼,不过那狼也就比狗大点,可这墙壁上的黑狼皮,实在是太大了。
“这打算可不小,这么大的打算,费钱可很多。”
“恩?不卖给你就要卖到外洋?你这是甚么逻辑?”
“我说了,绝对让你们对劲。”
看来他还要感激他们了,不再理睬这陶传授,金三走出房间,看着那陶传授没有跟来,金三拿出本身的手机,拔了一组号码。
钱明秀看着磨台上放满了一些大型骨架,乡村中最常见的就是猪骨头,再就是牛羊的,可这骨头没有牛骨架大,但又比猪羊大多了。
“我最起码没有把老祖宗的东西卖到外洋。”
侯钟笑着道:“这确切是猪骨头,不过不是家猪而是野猪的骨头。”
“这有甚么?我们堂堂中华,随便弄出一个渣滓,那些本国佬都能当宝,你说就那没有效的一枚铜钱,有甚么好的?
野猪骨头放进大锅里,几次加水熬制,直到最后呈现膏状物质,也就是骨胶,骨胶能够补益气血,强筋健骨,特别补钙,很多偷猎者都会用野猪、老虎的骨头熬制骨胶。
这时他们两个已经到了侯鹏跟前,侯鹏接过话题道:“钱不是题目,只要前提合适便能够了。”
“我不管,你接电话。”
再次看了一眼墙上的狼皮,这也是遭到庇护的,金三这么肆无顾忌的猎杀后山当中的资本,其行动充足再出来做几年的了。
金三连转头都没有的道:“不卖,如果你们没钱,那就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