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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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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审当赏罚[第1页/共3页]

黑夫顿时沉默,过了一会,才轻声道:“为吏之道上,不是说为吏者,要审当奖惩,毋罪无罪么?”

喜的一番话让他复苏了很多,固然秦律时不时给他一些欣喜,但这仍然是悠远的当代,宁肯罚错,不能放过,这就是秦律的思路吧。

“去疾,现在就与我立契券!”

就连亭父蒲丈,也因为在世人外出时看管亭部,得 1金。

这个设法在黑夫脑海中俄然冒出来,但又敏捷沉下去了。

鱼梁也参与了报案,赏3金。

言罢,喜便朝黑夫点了点头,挥袖而去。

如果平空搬运后代律法条目,却不能窜改出产力和社会形状,恐怕只是空中楼阁吧。

黑夫恍然大悟,本来这项律令有如许的汗青渊源啊,从那今后,秦国就对匿名告发信一刀切,即便是“畏贼不敢告而投匿名书俱实”者,也以为是“此情虽极轻,而告讦之风不生长”,还是该抓抓,该罚罚。

黑夫没法压服本身,对此孰视无睹!

公士去疾被罚四千钱,因为没法缴清,已经被带到县司空那边,要他用劳役了偿罚款,算起来,一年半载内,恐怕都没法回家了,这对阿谁温馨的小家庭而言,当是毁灭性的打击。

秦国如许做,或许的确起到了“塞诬告之源,杜奸欺之路”的结果,让那些诬告诽谤之人不敢冒昧。但黑夫仍然感觉,这类措置,有些生硬和一刀切了。他很想晓得,秦国有没有近似后代的的规定,案犯主动帮手警方调查,或能减轻罪恶?

小小安陆县,当然没太多黄金储存,所谓的金几两,更多是作为一种大面值的货币称量单位,实际发放时,还是给等价的半两钱。

黑夫大声喊了起来,喝止了去疾,去疾回过甚,和一众小吏愣愣地看着黑夫。

等他踏入县司空官署时,却见去疾正哆颤抖嗦地,要往劳役文书上签本身的名……

但是,差人依法办案,却把好人好人一起抓了,好人当然罪有应得,可好人就该死白白受罚么?这时候,身为差人,对律令无能为力,又该做甚么?

以是盗墓贼们合计赏45金。

这些钱摆在面前,也是一大堆,重达一百多公斤,黑夫的荷包只能装下四千多钱,其他都得雇牛车运回湖阳亭去。

他走到跟前,将那袋死沉死沉的钱往案几上一放,收回了哗啦的响声。

喜便道:“这条律令,乃是商君新政,为我国定下法度之初便制定的。当时奸邪之人见律令严苛,便企图匿名投书,诋欺万状,谩上侮下,无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扰乱。因而商君便命令,对于匿名投书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连翻开看都不可,一旦抓到投书者,就要重罚!”

黑夫作为亭长,更一手促进了此次访拿盗墓贼胜利,居功至伟,可独得20金!

求盗东门豹参与了擒拿盗墓贼的战役,又是亭部帮手,可得7金。

喜微微一愣,看着黑夫道:“是你遵循投书罪,亲手访拿了此人,有何疑虑?”

黑夫一拍荷包,笑道:“这四千钱,我借你!”

这起案件里,贼人虽有六人,但四秦人二楚人,且没有杀人劫财,仍然不能构成“群盗罪”。除了盗墓贼的头子“猩”是通缉令上的案犯,值黄金20两外,那三名秦国盗墓者,各值7金。而死去的楚人盗墓者,以及楚国小男人兴,因为是本国盗贼,各值2金。

黑夫捏了捏身上沉甸甸的荷包,盘算了主张,大步朝县司空官署走去。

这统统对黑夫来讲,还言之过早,他只能清算起本身的疑虑,持续从命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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