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狼之子[第2页/共3页]
这便是自古传播的振旅礼,亦是班师之仪,是打了大败仗的军队才有资格享用的名誉。不过,秦始皇亲政后,咸阳几近年年都办,内史腾灭韩、王贲灭魏,都曾在东郊振旅,此中以王翦的次数最多,他灭燕、赵、楚,每次都阵容浩大。
恺乐,献功之乐也,这是春秋时开端风行的传统,当年晋文公败楚于城濮,振旅,恺以入于晋。这时不但要由乐工吹奏恺乐,还要由教士卒们唱恺歌。
两军站定时,天上却又飘起了雪花,纷繁扬扬,落在他们的甲胄、刀剑、弓矢、战马,另有士卒的鼻尖上……
伏生也是有学问的,便道:“此诗说的是周宣王卿士、大将方叔为威慑荆蛮而演军振旅之事,倒也合意。但羌老将军十余万雄师,却只斩五百首级,降服楼烦,两个小功,却还是被陛下升爵位驷车庶长,实在有些难堪。”
“毕竟是去塞北打过仗的百战之师!本就有一股肃杀之气,而这些插手振旅之仪的兵卒,都是精挑细选过的,天然非同普通。”
秦始皇三十年仲冬之月(农历十一月),咸阳北郊,一马平地的奉正原,一大朝晨,昨夜的雪才刚停,便一窝簇拥来数万民夫,他们在官吏呼喊下,将空中打扫开来,随后又是建祭坛,又是设旗号,忙得不亦乐乎。
“以是蒙恬选此诗,真正想说的话,是岂不怀归?畏此简书!”
“行了,勿要因你一人多嘴肇事,弄得全屯连坐。”
日上三竿后,各郡甲士已在平原上整整齐齐列成十数个方阵,个个燕颔虎头,身强体壮,材官服绛衣,挽强弓劲弩,腰上挎着箭囊。玄色的战旗,制式的甲衣,锋利的剑戟,在中午阳光的晖映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周勃留在塞北,即使穿戴羊毛裳,却必定比吾等还冷!还是少说几句,快些做完工,蹲一旁看热烈去!”
接下来则是蒙恬部下的云中兵,他们唱的,是一首世人都很熟谙的《出车》。
黑夫的老熟人,鲁儒叔孙通倒是见怪不怪,这些军礼古仪,便是秦始皇用获得儒生的处所,他也参与了构造,熟谙每一个流程。便对伏胜道:
固然只是走个过场,但数万人一齐放声奏恺,倒是非常壮观。
蒙恬兄弟一个作为主帅,一个作为监军,前去塞外时,他们的父亲蒙武正病重,上个月方才归天,蒙氏兄弟乃至都没来得及看父亲最后一眼……
刘季的好兄弟卢绾靠在他身边,羡慕地看着咸阳宫,他们虽是像草芥一样活着的百姓,但从塞北回到关中后,住在间隔咸阳宫不远的处所,便非常镇静,还特别喜好群情天子:
说话间,北地、陇西两军也一同退场了。最早露面的,是头戴着飘洒红樱,上插素净羽毛胄帽的陇西、北地骑从,他们穿戴玄色的软皮甲,披着绛色的战袍,手持长达七尺的骑矛,佩带黑鞘的剑,有的还配有弓弩。
“羌将军有李廷尉监军,蒙氏虽是军门,却也是从关东迁来的,能文能武,蒙恬还制出了新的羊毫,会点诗书,何足怪哉?”
他扫不动雪了,扔了扫帚,缩到一棵树前面,放目向南望去,能看到数里以外,便是朦昏黄胧的咸阳宫阙……
但此次振旅却有所分歧,专为靖边开疆,击败胡虏的将士而停止,以是设在咸阳北郊。
“汝等这群山东迁虏,竟敢偷懒?”
随行臣吏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儒生啧啧称奇,他名叫伏生,齐地人,是新被征辟来的博士,第一次见地到这等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