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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梦花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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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抱金刚大腿[第2页/共3页]

唐瑶眨巴着大眼睛:“你们不是要给龙门大佛换雕栏吗?施工的时候带我去看看吧,让我也沾沾好运气!从小,父亲就对我说,说龙门石窟奉先寺的金刚,是最灵验的,让我也抱抱大腿。”

水善笑着道:“迟早的事儿,都见过家长了。”

这尊脚踩夜叉的天国法相,大腿的粗细恰好是成年人合抱的间隔,自古以来就传说能抱得住金刚的大腿就有福分。

高枫跑到隔壁的小店,买了一件儿冰镇的农夫山泉和一件儿冰镇可乐,丢给每人一瓶。

杨毅终究受不了了,肩头被磨破,火辣辣的疼,瞥见高枫在发楞,不由得火冒三丈。

高枫点头道。

“开张?甚么意义?”

水善一边号召驾驶室中的杨毅和段刚,一边挽起袖子跳上了车斗。

龙门石窟从北魏开端开凿,直到唐朝末年,用时二百多年,此中最大的一个石窟是唐高宗期间开凿的奉先寺,最多的一尊佛像是卢舍那大佛,传闻是武则天捐出了脂粉钱十二万贯修建的,传闻大佛的面庞也是遵循武则天本人的模样雕镂而成。

高枫一把将正筹办往车斗里爬的杨毅给扯了下来:“如何回事儿?”

“好,比及换雕栏的时候,我们一起去,都抱抱金刚大腿,沾沾好运气!”

杨毅的老爸,高枫是见过的,那老爷子脾气不大好,如果高枫说不接这个活儿不赚这个钱,他绝对能找上门来揍高枫一顿。

大佛的身后光艳夺目,是马蹄形的神光和宝珠形的头光,凸起了大佛器宇轩昂之势。身光上冉冉跃动的火焰纹,以及飘然飞动的飞天,给大佛以温馨悠然之动感。特别三层熠熠生辉的头光使得本来不大的头部质感,加上那长长的内削而下垂的耳垂的质感,使其更加清丽清幽和厚重寂静起来。

“高老迈,你想累死我啊?扛不动了,帮帮手啊,能不能不摆你大老板的臭架子?这会儿咱需求夫役,不需求监工!”

“高老迈,这里你来号召,我到会展中间号召他们加工仿古雕栏。”

门口传来唐瑶的声音。

大佛中间有一尊瞋目金刚的造像,金刚肌肉贲张充满了力量感,脚下踏着一个头角狰狞的夜叉,意味着佛法无边降妖除魔。

“这个主张好!”

杨毅理直气壮的道:“别得了便宜卖乖啊!你说,咱店里卖不卖仿古的东西?”

高枫被说的一愣,这么一大屋子堆积如山的仿古雕栏,本身这个小店底子就用不完,并且这东西和团体的装修气势也不调和,水善和杨毅做这个干甚么?

被他揍,高枫只能是白挨,还得担忧本身的屁股把老头的脚硌疼了,这太分歧算了,还是老诚恳实的接下这份儿情面吧!

抱大腿这类事情,普通人都是喜闻乐见的,世人齐声拥戴。高枫是洛水本地人,小时候没少抱金刚的大粗腿,可惜当时候人小手臂短如何也抱不住,比及个子长高胳膊变长以后,石窟又被雕栏给挡住了,想抱也抱不成了。

水善是收集写手出身,隧道的宅男,平时走两步就气喘吁吁,此时站在车斗里搬卸沉重的木料,满头是汗却连擦都不擦一下,杨小邪从小家道较好,家里娇生惯养,这小子又长了一张讨女人喜好的脸,全部大学期间,高枫就没见过这厮本身洗过袜子,向来都是黉舍的女生抢先恐后的帮他干活。这货另有个极其要命的癖好,臭美的不得了,衣服只要有一点油污或者是褶皱,那是绝对不穿的。这一会儿,杨毅的衬衫被木料上的毛刺给挂破了口儿,满头满脸都是灰尘,这家伙也当看不见。段刚就更不消说了,一边肩膀扛一根木料,那是拿本身当牛来使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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