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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四爷之风云往事》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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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章杀出血路【1】[第2页/共3页]

存亡相搏的战役,决不是光凭一腔热血便能够胜利的。黄金荣期间,穿戴黑马挂,戴着粗金项链,腰里别着斧头,玩的是义气,勇武,他代表的是从洪门传下的那老一套传统。杜月笙期间,玩的则是脑筋,厚黑学,他是中国第一批身穿长衫,文笔彬彬,好像墨客的B社会。混白道,要有文明,要溜须拍马,勾心斗角。混黑道,更要有知识,要阴狠,要心黑手辣。李正光不是菜鸟,也不是未杀过人,见过血的雏,他深知品级相差不大的较量,双拳难敌四手。最好的体例,莫过于趁对方尚没有完整拉开架式前,快速处理掉一人。不然,刀枪无眼,后患无穷。

黄庭利、狼狗一帮人,拿着匕首,专门从背后阴人。窃匪派系,平常踩线干架是家常便饭,可窃匪就是窃匪,毕竟不是专业打手,硬拼不是他们的气势,还是偷袭比较好。很多人以为,男人,应当去抢,去夺,盗窃算甚么,没出息。可黄庭利不这么想,他向来没感觉所处置的行业有甚么见不得人,丢人的。他平生有三不偷,不偷贫民,不偷农夫,不偷妇孺,他只偷那些有钱人,和那些赃官贪吏,以是他自认是侠盗。他的抱负,就是一统中国盗窃业,成为真正的霸主。这个抱负,若放在当今社会,铁定是不实际,不成能的。但在当时的中国,只要你敢想,统统皆有能够。多年后,当不成一世的东北黄瘸子,意气风发,大志壮志,操纵各方面的权势,第一次召开了天下窃匪联盟大会,一统盗窃界,旗下建立了北上支队,南下支队,鬼队,会聚了天下几近统统的扒窃妙手。成为了建国以来,前无前人,后无来者的标准神话,和背面课本。当然,了局铁定是非常惨痛的。

“我是道上双拐,不平的来……”,郝瘸子生性放肆,恐怕别人不晓得他是谁,残疾民气机本就阴暗,特别在乎别人的目光,他宁肯别人都怕他,害怕他,也不想别人瞧不起他,不正视他,那会让他发疯,做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他但是曾经因为在哈市,有人低头看了一眼他那条瘸腿,足足追着此人砍了三条街,真人真事,毫不夸大。他紧跟在奶胖身后,嗷嗷怪叫,两条胳膊抡着砍刀,好像两台发动机,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还动不动发下狂,把人当饺子馅剁,标准的包子铺剁肉的。幸运从奶胖手里逃脱的马仔,气还没喘顺,谁知前面又来了个更狠的,顿时叫苦连天,欲哭无泪,很有早知如此,还不如死在阿谁瘦子手里的架式。

“干你个老母,一群废料,都给老子让开。。。。。。”,血杀堂堂主佘木辉,天生也属于血液里有暴力因子的那类人。他旗下的小弟,是广州帮独一的一批打将,只是广州帮财大气粗,平常火拼极少,是以经历差点。打群架,拼的就是气势,魄力,谁够狠,谁经历丰富,谁赢。没经历,天然亏损。何况,一力降十会,南边人天生就没有北方人高大,力量上属于绝对优势,不过,老天是公允的,他们在经商方面的天赋,一贯比北方人高。

同是过江龙,相煎何太急。黑帮间的火拼,说白了不过还是好处题目。中国地大物博,狼固然多,但肉更多,只是人都有私心,黑社会又不是得道高僧,既然能够多吃块肉,为甚么要分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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