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TheEnd[第1页/共2页]
还是,他会难过一段时候,会颓废一段时候,变得不想做饭,懒得画画,只是有气有力地躺在床上,当真地想想我们在一起的光阴,然后,再一点点,一点点地,把我健忘?
“子若……”
没有人在,只要满屋满室的画陪着他。
舒默从厨房里走出来,满头大汗的。几滴汗水滑进眼睛里,咸咸涩涩地蜇眼睛。他扬起手背胡乱地抹了抹,走到客堂里喊了一声:“子若?”
他边喊着边挨个推开各个房间的门,每个房间都安温馨静的,空荡荡的。他连卫生间和储藏室都找了,直到最后站在画室的门前。
统统的感知,都有因为有舒默的回应才成心义。
我还是爱他。
我一点都不怪她。我很能谅解她。就像我对舒默一样,不管他曾经对我做过如何的事,不过他如何伤害过我,棍骗过我,可他还是是舒默。和我朝夕相处相濡以沫,他那样尽力那样拼了命的生长,想要长成一个顶天登时的男人,好来用本身的身材和灵魂,筑成坚毅的城堡庇护我。我都看在眼里,我都明白。
因为我最喜好的印象派画家是梵高,以是他才选了向日葵。因为我喜好美国村落公路中间大片大片的花田,他才会堆砌出这么近似的图景。他大抵是真的想要拉着我手,牵着我,一向向前跑,跑到永久的将来里,就像他画了画的如许吧。
统统的欢愉,都是因为有舒默在中间一同分享。
舒默骗了我,让我找不到我死的真正启事,让我固执地寻求着我落空的影象。执念未消,困于人间。现在,统统本相,水落石出。再也没有甚么可将我捆缚于此的执念,很快,我终将去处我应当去的处所。
健忘我的笑,健忘我的眼,健忘我们一起看夜空,听音乐,吹蜡烛。
是那幅画,藏在灰色遮光窗帘布背后,那副他一向瞒着她创作的画。
我恨他吗?如何说呢,毕竟是他害我心脏病发。
我点点头:“好的。”
我径直朝画室走畴昔,我走到那庞大的窗帘前面,看到那副已经完工了的,舒默胡想中的婚礼图。现在我明白,那是他等候中的,我和他的婚礼。
我在乎吗?嗯,实在还是有点。
作者有话要说:完了哈!!
真的,舒默,只要你幸运就好。
他晓得那永久不成能成真,就算他们永久在一起,就算他们永久不分离。他们也不成能像画内里那样,联袂并肩,奔赴永久。
舒默看着我,用力地点点头。脱下了外套,系好了围裙。回身进厨房之前,又转头望了我一眼:“等我啊,很快就好。”
( The End )`P`*WXC`P``P`*WXC`P`
“子若……”
那有一行模糊约约的笔迹,他向来没有在上面写过字。那也并不是他的笔迹。
那上面残暴的向日葵,像是一团灼人的火焰,燃烧的痛苦从十指尖中转心底。
我明白他们的意义。
`P`*WXC`P``P`*WXC`P` 和小小分开以后,舒默就带我回了家。一起上,他甚么都没有说,我也甚么都没有问。落落和阿谁男人,仿佛已经不在我的担忧范围以内了。我们之间,仿佛有更多更首要的事,值得去操心。
但是,如果忘记能够让他欢愉,那么比起他的难过,我还是甘愿让我难过一点。
能在他身材内里当然很好,我很信赖他,也很喜好他。但是,只要我一小我,用饭,喝水,看电影,没有他在身边,又有甚么意义呢?
终究还将会相见。”
特别是在这。长久的,贵重的,已经不知还能逗留多久的最后时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