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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一身反骨,专治各种不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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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穿成了团宠[第2页/共2页]

我:“你是甚么职业啊,这么爱扒人的皮?”

原主结婚以后,顾春书又妒忌mm遭到丈夫宠嬖,千方百计粉碎mm和妹夫的婚姻。

这但是火食罕至的郊区,没有车,我哪儿都去不了。

沈白川:“合作就合作,谁怕你啊?”

顾春书:“因为你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最最完美的顾秋书啊。”

虽说胸针不值钱,但原主一向对其视若珍宝,把它当作本身和沈白川的定情信物。厥后即便沈白川送了原主代价连城的珠宝金饰,原主最宝贝的也还是是这枚胸针,因为她以为这枚胸针是沈白川的初心。

顾春书,一朵光彩纯粹的黑心莲。能够说,原主这一辈子遭受绝大多数灾害都跟顾春书有关。

但这顾春书如何……长得慈眉善目标,一点都没有暴虐女配的刻薄刻薄相。

我被她这一套彩虹屁整得有些晕头转向。

我还没来及开口说话,顾春书又说:“不过我已经派人去找白菁菁了,我让人跟她说,现在我mm顾秋书才是沈白川的太太,让她哪风凉哪呆着去。她如勇敢给你们俩拆台,我扒她一层皮。”

男主男二爱我爱的发疯也就算了,这暴虐女配竟然成了我的亲亲好姐姐。

我话还没说完,顾春书就接口说:“我晓得。你姐夫的真爱是你。娶我只不过是因为菀菀类卿,你是卿。这你姐夫早就实话奉告我了。不过你姐夫早就认识到本身配不上你了,以是他主动放弃了。至于我,我感觉能做你的替人也挺好的,毕竟你这么优良,能被人当作你的替人,也是我的幸运。”

我:“我倒是有个主张。你们去城东帮农夫收玉米吧。太阳落山之前,谁收的玉米多,谁就赢。这城东……”

当初,让原主替本身嫁给沈白川,让原主蒙受沈白川萧瑟热诚的主张,也是顾春书出的。

正在这时,路边一个梳着双马尾的小女人走到我面前:“蜜斯姐,你这枚胸针好标致啊。”

原主刚出世的时候,顾春书就拿加了冰块的冰牛奶替代了保母给原主热好的热牛奶,喝得原主拉肚子拉脱了水,幸得及时送去病院抢救,这才捡回了一条小命。

不可,我得出去透口气。

我趁着沈家世人不重视,偷偷从后院翻出了院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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