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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乃敌军之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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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妻乃敌军之将[第2页/共3页]

在虎帐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非常熟谙,几近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可现在这战况仲修远为甚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终究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成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返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转头的刹时捕获到他眼中的惊奇,心中微惊,却未表示在脸上。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近肩靠着肩手臂挨动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互换,变得恍惚,变得暧/昧。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脱手指,他大抵是中了甚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有力量,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玩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以后,李牧灵敏的发明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他交战十年,无往不堪,平生从何尝过败绩,可恰好唯独面对此人时,却老是败绩连连。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固然有些虚荣有些凶暴,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何如不了仲修远的。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周透出去,让屋子中的温度非常的低,微小的晨光也一同偷溜出去,照亮了屋子。

贴满了大红囍字的新房,提早几天就拆下来洗过的已经泛白的床幔,摆满了花生野果便宜喜糖的桌子,大红的喜袍,四目相对的两人。

仲修远长年在疆场上拼搏,身材苗条的他肌肉均匀紧实而有力,双/腿颀长笔挺,但因为长年不见阳光的启事非常白净。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奇,他的视野一向追跟着李牧挪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奇而庞大。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揣摩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干脆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扯开。

军队的人发明了仲修远的行迹,以是大将军亲身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筹办迂回包抄擒贼先擒王。去时统统人都壮志大志,成果却被反迂回包抄打了个屁滚尿流。

他之前见过仲修远,那是他还在虎帐的时候,一共见过两次,两次都影象犹新。

伤口已经措置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非常粗陋。血从伤口排泄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候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奇的血都有。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当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他那里来的自傲?

“你如何了?”李牧假装才发明他的非常,他在仲修远的谛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胡涂用心摸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甚么处所不舒畅?”

厥后不消说,他们5、六万人的军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发觉到李牧的行动,床上的人有了动静,仲修远试图坐起家来,他用尽尽力不甘地撑着身材挪动,可脑袋才抬起一点便又有力地倒了下去。

当初他们先头军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智囊在背面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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