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比人,气死人[第2页/共2页]
“好,好,哈哈,好一个聪明的孩子。”听谭晓天把‘三百千’重新到尾背了一遍,袁朗表情大好,他开塾馆教书育人也有十几二十年了,教过的孩子往少说也有三五百位,但象谭晓天这么聪明,仅仅四五岁的年纪就把浅显孩子要花两三年时候才气学完的东西全都记着,如此聪明,如果悉心培养教诲,今后必成大器!伸手悄悄抚着小孩子的头顶,爱好之情溢于言表。
“干吗关键臊?背书我是没他短长,但是路步他没有我快呀。”田庆友不解的反问道,他感觉自已实在也不差,起码在‘学无涯’不是最后垫底儿的一个。
“会呀。”谭晓天答道。
“会,‘人之初,性本善,性附近,习相远,荀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一次不等袁朗叮咛,谭晓天便大声的背诵起来,一气呵成,中间半点儿嗑巴都没打。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诸卫,蒋沈韩杨......”谭晓天最早背的是《百家姓》。所谓《百家姓》乃是一部汇集国人姓氏的书,内里收录了四百多个姓氏,是幼儿发蒙的初级读物,小孩子上学读书,最早要学的就是这个,以是就算是贪玩成性,拿起书籍就总想打打盹的田庆友也能嗑嗑巴巴的背下来,以是会被《百家姓》倒也算不上特别了不起的事情,不过以谭晓天不敷五岁的年纪便能背诵得如此流利,还是让袁朗非常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