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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魔王战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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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第1页/共2页]

这是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固然只要十二小我,但是每一个骑士都穿戴厚重的满身板甲,背侧重盾,将胯下的战马压得气喘吁吁。

“你那边是上风。如果惊骇的话,就离远点吧。”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这是一个兽人。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绿龙的脑袋差未几相称于半个格林的大小,而在龙的额头位置确切有一块覆盖大半个龙头的鳞片。

本来格林觉得面前这个金毛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蜜斯,没想到竟然能够说出如许的话。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头盔上面是一张吵嘴相间的猫脸,或者说是老虎的脑袋。

“哦?”格林这一次,终究正眼打量起面前的金发大蜜斯。

“放心吧。我来牧场的事,商会里也是晓得的。估计商会的人很快就会赶来的。”

超凡强者身上有着几近要化为本色的灵光。作为一个兽人中的虎人族,豪格对于本身的感知非常自傲。是以在豪格眼中,面前这两人都只是浅显人,他们不成能是杀死恶龙的人。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叮咛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小我走了畴昔。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蜜斯,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冒险者。

“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看着格林放到篝火上的龙肉,金发大蜜斯脸上暴露了惊骇的神采:“勇、勇者大人,我并没有您那么强大,能够让我离篝火远一些吗?”

或许是因为之前“豪杰救美”的原因,金发大蜜斯的态度比方才见面的时候规矩了很多。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蜜斯对着格林微微哈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激您救了我。如果您能够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将一些龙肉烤在了篝火上后,格林再次跑去清算战利品了。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约德城是一座宗教都会,比起种族差别改正视文明和信奉,以是很有一种“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偏向――只要信奉并遵循大地之母的教义,任何聪明种族都能在约德城中糊口以及事情。

“我是约德城,奥尔雷骑士团少尉豪格。能奉告我这里产生了甚么事吗?”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豪格感到非常不测。

在龙头中间比划了一会儿,格林转头对金发大蜜斯扣问道:“对了,金发,你方才为甚么没有说龙鳞?莫非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处所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几秒钟后,绿色的旗号顶风飘荡,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从丛林中杀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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