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第1页/共2页]
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眨了眨眼,看向格林地点的方向。因为巨龙的尸身挡住了视野,以是大蜜斯并没有看到格林发挥“炼金术”。
超凡强者身上有着几近要化为本色的灵光。作为一个兽人中的虎人族,豪格对于本身的感知非常自傲。是以在豪格眼中,面前这两人都只是浅显人,他们不成能是杀死恶龙的人。
看着格林放到篝火上的龙肉,金发大蜜斯脸上暴露了惊骇的神采:“勇、勇者大人,我并没有您那么强大,能够让我离篝火远一些吗?”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蜜斯对着格林微微哈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激您救了我。如果您能够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杀死这头恶龙的是谁?
这是一支设备精美的骑士步队,固然只要十二小我,但是每一个骑士都穿戴厚重的满身板甲,背侧重盾,将胯下的战马压得气喘吁吁。
这是一个兽人。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蜜斯,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冒险者。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
“哦?”格林这一次,终究正眼打量起面前的金发大蜜斯。
奥尔雷骑士团作为约德城的常驻军,常常清理都会周边的伤害生物。豪格作为骑士团的一名队长,也曾经与恶龙战役过。那是一群奸刁、奸滑的生物,摈除它们或许不算困难,但是如果想要杀死它们,即便出动一个大队的精锐骑士也不必然能够办到。
本来格林觉得面前这个金毛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蜜斯,没想到竟然能够说出如许的话。
豪格就是一名在约德城糊口并定居的是兽人,并且胜利通过了神殿骑士的考核,成为了奥尔雷骑士团的一员。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对了。”格林从尸身前面探出头来,对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扣问道,“你之前貌似说你是甚么商会的人?”
看了一眼放在篝火上的烤龙肉,豪格叮咛队员们待命,然后向那两小我走了畴昔。
“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豪格看向那两个坐在篝火中间的男女。
约德城是一座宗教都会,比起种族差别改正视文明和信奉,以是很有一种“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偏向――只要信奉并遵循大地之母的教义,任何聪明种族都能在约德城中糊口以及事情。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豪格感到非常不测。
将一些龙肉烤在了篝火上后,格林再次跑去清算战利品了。
在看到格林以及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后,骑士们停下了马,并且敏捷翻身上马――这是一群骑马的重装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