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逗比魔尊[第1页/共6页]
殷陌:“喔,那倒不是。固然灵识确切能够加强力量,但我接收灵识的初志却不是为了这个。”
他峭壁是让血蝠王的力量冲坏了脑筋,还没吃药。
“我、我在练功。”叶息感受用这顺风耳说话就像打电话似的,和师尊的间隔一下就收缩了很多。
带着小宝分开囚禁殷陌的黑洞,天气已近傍晚,叶息转头望向来处,只见树林和草丛,并不见洞/穴的踪迹。
他这个观点和牧溪散人不谋而合,深得叶息的心。忍住心中狂喜,叶息勉强应道:“好吧。我尽量。”
“当然怕,可如果真到要死时,怕有何用?”叶息用“你连这事理都不懂真傻”的目光,很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按牧溪散人的观点,灵识是一种强大的能量,如果好好操纵,不但能够缔造出新的功法,对修剑、炼器、炼丹等各种修炼都有帮忙,乃至能够将其当作灵力的弥补。
叶息停下来,猜疑地瞪着他:“我不会变傻?”
“师尊?”
心对劲足地回到繁花谷,叶息高欢畅兴地饱餐了灵食,将《元气诀》、《灵识诀》各练一遍,已是月上中天。
大汉有样学样也竖起中指:“你别仗着是雪胤的门徒……”
“那年横澜派和无相门联手诛杀血魔族,本来的血蝠王被打得只剩一口气。我运气不好,被误伤也只剩一口气。血蝠王可巧落到我中间。我俩都不想死,要活命就只要一个别例……”
殷陌:“是的。我开端变得嗜血,心性也日趋残暴,越来越像魔。如许的我岂能为三境修士所容?我只能在魔界安身……”
大汉实在也很愁闷。这臭小鬼竟然敢挠本座满脸花,换之前早该下嘴吸干/他的血,但现在是落了平阳的老虎,既不能杀云绶山的人,吸他的灵识也没有多罕用,最多只能揍他一顿解气。
殷陌不满地睨了他一眼,俄然站起家扭转一圈,嘭地从后背上支棱出两只巨大的翅膀,头上长出两只尖尖的耳朵,口鼻都变作蝙蝠的模样,两颗尖尖的獠牙从嘴里呲出来。像一只巨型蝙蝠。
大汉气得要喷血,一只手捂住胸口做西子捧心状,一只手指着叶息,怒道:“你你你,竟敢口出大言欺侮本座,我我我……”
看叶息一脸不明白的神情,他开端娓娓论述本身的经历:“我本来是修士,因为从小身材不好,家里人送我到横澜派拜师。我殷家当时也敷裕,只得我一根独苗,并没筹算让我去修真,只想炼炼体,求一世安然罢了。”他嘲笑了一下,爆粗口道:“安然个屁!在家种田、做买卖只怕都比修真安然。”
大汉蹲下来,歪着头摆布高低将他细细打量了一遍:“哎呀,这么平静,你不怕死吗?”
叶息:“你干吗要吸人灵识呢?能够增加力量吗?”
叶息识相地换话题,持续套话:“我又没见过血魔,如何晓得你是真的血魔?”
他糙脸一沉,不虞道:“如何?”
殷陌伸手往他身上一探,伸开手掌,碧色的顺风耳鲜明在他掌心打转,“哼哼,这还是我当年为了汇集素材而炼制的玩意儿,竟会落到你手里。”
但任何一本玄幻小说,魔族都是大要险恶,实际上充满庞大魅力的存在,比较吸引读者眼球,以是叶息对五位魔尊影象深切。
大汉杵着下颌点头道:“就是借尸还魂。”
殷陌已经把叶息划为本身的读者。而此时,这独一的一名读者,就代表着三境、魔界的千千万万读者。他设想着本身坐在高台上,修、魔两类势不两立的读者,因为对本身的爱好而共聚一堂,聚精会神地聆听本身的创作过程和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