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夜空中的杀机(上)[第2页/共2页]
“嗯,停下来了?是筹办在这里过夜吗?”
比如晓得四块大陆,晓得紫金山脉,晓得啸月谷,现在多了一个生命之湖,除此以外,晓得的少之又少。
“六合不容狼身啊……”
想了一圈下来,黎阳发明,能让本身待下去的处所,只要紫金山脉了,但是贰心底又不如何情愿这么早就归去……
当时决定甩开乌迪他们是黎阳他俄然升起的动机,以是并没有做打算,并且他对这个天下的地理环境只体味一个大抵的环境。
“这只啸月狼固然只是中级魔兽,但是他的聪明涓滴不比那些初级魔兽差,乃至还要聪明很多,想必血脉天赋比较强大,可惜奥琳娜大人不肯意强迫将他留下来……”
“那是因为我们精灵一族具有上百位圣域强者,就是有了他们的庇护,让我们精灵一族成为这片大陆最强的种族之一,不受其他种族逼迫。”
“接下来要去那边呢?”
一百多年里,他们谨慎的埋没在生命之湖内里,而他们的职责,就是不让任何聪明生物找到他们,为此他们支出了诸多族人的生命,但是他们别无挑选……
心头叹了一口气,黎阳甩了甩狼头,将脑筋里烦杂的动机抛弃,走到那里算那里,总之他决定不能这么早回啸月谷。
紧绷的弓弦,隆奇深吸一口气,不在埋没气味,意念随即发作,无形当中仿佛有一丝看不见的细线,连接到富强草丛里的黎阳身上,这是他在那么多年在流亡存亡危急下贯穿的一种弓箭技能。
想想变成别人的魔宠,那种身不由己,落空了自在,还要喊别人“仆人”的日子,黎阳心头不由打了一个寒噤。
一起远远吊在黎阳身后,最后看对方钻进靠近绿茵河不远处的一片富强草丛里,仿佛是筹办在内里歇息过夜。
真正的百不存一……
隆奇的兵器是一把长弓和一柄精灵短剑,远可功,近可守,硬木制作而成的箭矢搭在弓弦上,散着丝丝寒光的箭头对准黎阳,渐渐的将弓弦拉满。
暗中给了隆奇最好的假装,再加上他们精灵一族天生就有和天然丛林亲和的天赋,固然他天赋不好,不过将本身的气味无声无息埋没在丛林当中还是没题目的,并且这里的地貌环境他还很熟谙,跟在黎阳身后不让其发明更是没题目的。
也就是从阿谁时候开端,他们精灵一族从大陆最强种族之一变成大家都敢凌辱的工具,半兽族,人族,龙族等等,不断地抓捕他的族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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