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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道士》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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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道长牛逼![第2页/共2页]

审案的时候能够用来拍桌子恐吓受讯人。

说着,她举着大拇指由衷的赞叹道。

知县大人坐堂时,公案上放着文房四宝,一支朱笔、一支墨笔,和天子一样,官员利用权力时就要用朱笔签发。公案上另有一个签筒,插着几十支漆成红色的竹签,这叫“火签”,就和戏曲里将军的令箭一样,代表着官员的权力。当大人在审理案件时,感觉有需求动用刑讯,就抽几支火签扔下去,这叫做“洒签”,每根签表示责打受讯人五下。审案时公案上另有一块红木或檀木的木块,俗称“惊堂木”,雅称是“气拍”或“怒棋”。

衙役带着刘达升来到了衙门的大堂,只见大堂中心有一个向前延长较远的大台基,称之为“月台”。月台的正面有三路台阶,中间的台阶普通不利用,高低月台的端方也是东上西下。

易水清想到这,把乌知贤也叫上堂问话,老是不能只听一家之言。

县衙的县令名叫易水清,是南康朝客岁的进士郎,家里算上他已经是四代为官了,易家多少还和皇家沾了点亲戚,在南康朝很有些名声。

到了县衙门口在,只见门口放着一堆龇牙咧嘴的大石狮子,更加的显得严肃。

易程度淡淡的嗯了一声,“你娘状告你不孝,你有何话说?”

易水清想到这,便拿起惊堂木,往桌子上狠狠一拍,眯着眼睛说道:“下跪之人,姓甚名谁!”

“回禀大人….

刘达升苦着一张脸,考虑了半晌便开口说道:“大人,固然我年纪不大,但也是读了几年的书,如何能够不孝敬父母呢?就算打死我我也不敢!为甚么我娘告我,我猜…..能够是我长得太丑了,惹的我母亲不扎眼,以是她才来告我,不过这些都没干系了,古语有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忘,子不敢不亡,既然我娘说了我不孝敬,那我就是不孝敬!杀剐存留,只要我娘能高兴,小人随大人措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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