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们是吸血鬼[第1页/共2页]
暮离瞥眸睨了云光一眼,说话的语气非常幽怨、欣然:“以是,他们大大地减少了被雷劈的概率,胜利地增加了人类的数量。”
不过,看在这两个女人二话不说地买房,售楼蜜斯勉强地保持笑容。
杨雅妍和顺一笑,心戏很多。
比如,她?
同一时候,凉城大学内。
下中午候,暮分开着车带云光和狗狗一起返回新房。
云光洗过澡后一身芳香。
她为两人各自倒了一杯红酒,拿起此中一杯送到鼻子前闻了闻,然后放在一旁,再从休闲包里取出一只血袋,喝着她的过期晚餐。
刚一进屋,她就拎起云光的衣领子,趁便又一脚踹畴昔,直接将云光踢进洗手间,闭门自省去了。
门外,李慕白站在门前,昂首向四周望了一下,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全能开锁器放在暗码锁上。
“啊?”
“你是不是一个月没沐浴了?”暮离皱着眉问道。
叮咚!叮咚!
此时,她们正站在门口,严阵以待,等候着门外阿谁不请自来的人类愿者中计。
“实在,你不感觉偶然候当人也挺好?生命没有那么长,不会那么无聊,还能够享用各种美酒,美食。”暮离落拓地躺在藤椅上,享用安好,安度光阴。
“呕!”
云光一口鲜血笑呛了出来,弄得满嘴都是血,赶紧用手去接。
初级血族或者是次品血族,则会偷食一些灵兽骨肉,卑贱植物的血液。近似血鼠、长蛇、山甲等等。
曾经,暮离作为血族崇高的魁首,麾下统领着整整数千的血族军队,人们称之为:血族军。
杨雅妍愣了一下,她记得李教员已经买了三口锅了。
暮离与云光对视一眼,目光倏然变冷。
初级血族会吞噬血兽、血鹿等自上古期间遗留下来的贵重血液。
阳台一角,小白坐在一只花盆上,洁白的毛发上沾满泥土,高兴地咬着花生米。
暮离拎着两只高脚杯,一瓶新开的上世纪82年红酒,走进阳台,躺到藤椅上。
人类确切非常轻易繁衍,纯种血族极难繁衍后代,除非和人类连络,那么出世的后代只能是半吸血鬼。
当时,她的部下另有血族威名赫赫的四大战神,此中之一就是‘天目灵眼’:云光。
全部下午,买房四百万,买车一百万,杂七杂八的冰箱彩电、各式家具一共五十万,总得来讲,破钞尚可,中端程度。
夜晚,沉云露晓,暖风徐吹,夜空上星斗灿烂。
…………
“错!”云光伸出一根手指在暮离面前晃了晃,改正道:“切当的说,应当是三年零一个月。”
它看到四下无人,就一通乱蹦,踩的到处都是梅花印。当然,代价就是被暮离丢进阳台去啃花生米。
云光看着猎奇,不由问道:“暮离,你那傻狗竟然能吃花生米?”
血族中人,只要极少一部分能够抵着生命伤害,去吞食人类的食品。大多数仍然是以血液为生。
早些年,她发明血族异动,只好寻了不好的来由,提早将云光远放人间界,为的就是要守住云光的那一双天赐灵眼。
李慕白微微侧眸,停顿几秒,似在思考,轻声说道:“去买锅。”
“哈哈,神仙掌?你行!”云光笑了一声,朝暮离伸出大拇指。暮离养的狗好傻!
云光眨了一下眼睛,将手放在风衣深处,吃力地左摸摸,右摸摸,最后终究取出一个朔料袋,带着一股泥土的芳香,说道:“都在这了。手指印儿的话,要不要切个手指给你?用起来也便利。”
不过,在她顾自幸运的时候,李慕白的身影早已经消逝在电梯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