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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相不为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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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故人相见路遥遥[第2页/共3页]

闻言,他突地止住了步子,斜眼眯了冯虚一眼:“混蛋小子,不早说。”

一人一马在月光下对站着,那公子脸孔清冷,看不出喜怒,安静如水的眸子悄悄的谛视着顿时的壮汉,而那络腮胡子的男人仿佛也对这肥胖公子很有兴趣,竟健忘了仓促赶路的启事,为他止住了马蹄。

随即站起家,顾不得拍身上的土,看了看白芷,拉着冯虚就要走,白芷仓猝站起家,冯虚拉了拉他的衣袖:“另有些兔子肉下酒。”

风声俄然变得短促,从两人身边吹过,又慢了下来,一阵夜风飘过,刘墉忽的仰天大笑起来:“彼苍有眼,彼苍有眼啊!哈哈哈…我顶着这榆木脑袋苟活了十多年,总算是不亏,不愧。”

那人好似这才看到他,拎着酒壶摇摇摆晃的走了过来,冯虚不闪不躲,就那般悄悄的瞧着他,那人浓眉大眼,厚厚的嘴唇仿佛是粘在鼻子上面,说是丑恶倒也谈不上,但是?也没有都雅到哪儿去。和冯虚一比,的确连污泥也不如。

书上所说的萍水相逢,大抵指的就是如许的事情,不需求过量的言语,只需看一眼,你就晓得,此人将会在你的人生中留下萍踪。

白芷哎了一声,就照做了。

而慕君浩现在早已被那布上的香味儿引得睡意蒙蒙,昏睡了畴昔。

冯虚算得他吃穿严峻,婆媳一死,他便整日流浪,放纵酒色,可未成想,竟然到了如此境地。

饶是冯虚这般能忍的人也止不住蹙眉,叮咛白芷道:“点了二皇子的睡穴,莫要被呛死了。”

江湖人都叫他金嗓子,世人眼中,他不过是个浅显的江湖平话人,可就是这个边幅平淡的醉鬼,十年前凭着一首小调,引得江南第一花魁娇素娘倾慕于他,两人当即结为伉俪,当时哄传已久。

白芷这才抬了头去看,见的那巷子上摇摇摆晃的走来一醉鬼。说他是醉鬼,是因为那半里外就能闻到的呛人酒气,也是因为他摇摇摆晃的姿势。

他对谁都如此,大师也就都不再打他军队的重视,更何况,他身后另有一个萧家做后盾,那个敢动,莫不说他和他父亲手里的兵权就吓坏了人,更甚有传言说,他萧家有一支无影军队,所向披靡。九州建国之时曾经横扫各族,同一了北方一带,立下了汗马功绩,但是无人见过那无影军队的铁蹄,只是代代相传下来,那军队早就成了万民所倚靠的神军。

纵马飞奔而去,又回身看了看那公子,超脱的身影站在路边,好似是弄月,又好似轻吟,心中只道,洛州何时出了一个这般灵秀的人物,归去可要探听探听,如果没结婚,就替妹子萧芙提个亲,不,就算是结婚了,也要绑了返来。

夜空更加静了,连树林中的虫鸣也小了几分,想来,就连躲在深处的熊瞎子也该睡了。

冯虚只是小时候见过他一次,只那一次,就够他印象深切。有谁会抓了别人家的孩子就往酒缸里扔,也就是他这般的酒罐子才做得出来。不过,也多亏了他,冯虚差点腻死在那缸陈年花酿中,也是以,练就了千杯不醉的好本领。

萧盛见他如此,只道别人看的腐败,心眼是顶好的:“公子保重,后会有期。”想他萧盛长这么大,连孩子都已然会牙牙学语,这般对一小我猎奇还是第一次。

冯虚眸色淡淡的,让他信赖本身还活着,确切不是易事,当年那场火烧的太久了,乃至于厥后的五年,龙家堡的地盘上,寸草不生。

冯虚让她做甚么?她就去做,让她看甚么?她就去看,或许这个叫愚忠,但是白芷经心全意的信赖着冯虚,冯虚,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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