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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鬼惊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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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壶里的血液[第2页/共3页]

莫飞天进屋,男老板没在。她觉得出去了。她走进本身的房间。但是,她俄然发明,阁楼那边有响动。她悄悄地走畴昔,阁楼的门没有锁。她通过门的裂缝向里看去。男老板和老板娘正在吃力地抬着一个麻袋,阿谁麻袋看模样很沉,内里不知装着甚么东西。俄然麻袋的口儿一松,从内里滚出来一个可骇的人头,滚到了莫飞天的脚边停了下来,不滚了!

莫飞天住在香满农故里,有一个阁楼,内里不知放着甚么东西。每次想出来瞧瞧,但都被老板拦了归去。莫飞天不是那种猎奇的人,她也并不在乎。早晨八点多钟,她看到老板没在,她走进厨房,厨房里有一股腥味,就是本身喝的药的味道。她看到了一个水壶,腥味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拂晓,霞光万道。莫飞天坐着一辆玄色奥迪车走在前头,四名黑衣人坐在一辆货车里走在背面,沿着丝路古道,一起上,悄悄松松,不知不觉,到了金泉,住在城北的香满农故里,这里的泉水清澈,酿出的酒,暗香甘醇,好喝极了,

早晨回到香满农故里,一进房门,就感受屋里阴沉森的。可一进屋子,就冷得浑身直颤抖。没有在乎,坐了一天,累得不可,洗了把脸就仓促地上床睡觉了。

莫飞天从小就有个弊端,那就是:一到半夜就得喝水,不然,就会浑身难受。

“为甚么?“

“小刚,统统遵循你的叮咛办好了,请一万个放心,那我的报酬呢?”美国人说,

按照老辈人的传说,一人丁渴,到泉边喝水,俯下身俄然瞥见水底有金色明灭,照水捞取,竟得真金。泉水故叫金泉。

“好,给,这是给你的钱”高小刚说完,朝身上掏去,寒光一闪,一把匕首插进美国人的腹部,献血直流,

“没有为甚么,就是不要乱碰!”

当看清那尸身的面孔时候,白驼的脑袋轰然的炸开,这尸身看着好面善,没错,是莫飞天,莫非被张梦琪给杀了?必然就是,必然是杀人了。

“老板,你给我倒得是甚么水,好难喝的”

“小刚”美国人没走多远瞥见躲在一颗胡杨树中间的高小刚,急仓促赶上去,要去给他的仆人高小刚交差,这都是高小刚交代庖的事,没有一点忽略,再说高小刚的这些货,很值钱的,不能呈现任何不对,总算办好了,能够放心了。也能好好捞一笔了。

“啊,你”美国人双手捂住往外冒血的伤口,趔趔趄趄朝高小刚走去,没走几步,就颠仆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莫飞天听了美国洋人的话不欢畅起来,瞪着美国洋人说“你是甚么东西,批示起我来了!”

第二天早上,男老板有拿来了一杯水,看着她喝了下去。吃过早餐,莫飞天偷偷地来到餐厅厨房,翻开了阿谁壶的盖子。她看到内里的水已经少了很多。她已经猜到了本身每天喝的就是它。她闻了闻,没错,就是这个味道。不过,她已经风俗了这个味道。临睡前,男老板倒了一杯阿谁壶里的水,放在床头上,如许,莫飞天半夜起来就会喝到。几天下来,莫飞天发明,阿谁壶里的水已经越来越少,她模糊感觉,本身仿佛真的比之前更聪明了。

莫飞天的房间没有灯,只要客堂有微小的灯光照过来。

美国人恭手道:“多谢了!我另有事,告别了!”话音一落,起家高欢畅兴地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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