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才女青娆[第1页/共2页]
吴氏女人家就心直口快,做了吴家媳,一张嘴更是了不得,俩姑子当女人时都只能吹胡子瞪眼睛干看着。
吴氏一把拉过儿子的手,“好啦,母亲当作不知好了。只是你朋友青青,真的如你所说的那般好么?”
“她年青时,光是周身的气度就不凡,这些年几近都不在外露面,很多人便忘记了。我婆婆当年和她有过交好,只是厥后有了半子,便不再和村里人来往,但当年的事情白叟家却影象深切。”
老爷子欢畅坏了,差点儿打包直接将人送过来这边,拜师肄业了。
即便是吴家老爷子,也不免赞叹,能画出竹的时令,非一朝一夕能练就的,且不但磨练绘画技艺,更申明此民气性傲然,骨节凛然。
得知是个七岁的无知小儿,且是个家道贫寒的小女孩儿,这动机才作罢。
吴侃想起和丑丫的商定,立马捂嘴,惊慌道,“她不准我说的,这是我们的奥妙。”
“一个女人在最艰苦的时候,特别是后代遭到欺负的时候都没有回族,要么是回不去,要么是没有家属可依。”冉氏阐发的很有事理,可青娆对这个白叟,兴趣愈发稠密。
风俗性对女儿的决定点头的钱大猛,刚说完,就呆了。
青娆拉着吴氏的手,晃啊晃,“还是嫂嫂最好。”
即便吴老爷子对他寄予厚望,和从小宠坏了,受不得半点儿苦,读书练字古板有趣,快七岁了,熟谙的字十个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
“好。”
一时候,三人笑作一团。
语气中的奉迎,吴氏怎能不知?
屏退四周的人,三姑嫂凑在一起,细谛听青娆的所听所见。
现在,竟然会因为一个小女儿,不但变得懂事,乃至还学会了默算,点头晃脑的背诗。
“并且,传闻所知,这小孩儿没驰名字,村人都叫她丑丫,说是出产当日钱家老爷子见她第一眼,破口痛骂时就定下的。”
“嘿哟,这才是真正没知己,也不看看是谁为了帮你说话,连带着被嫂嫂挤兑,这时候就看不到我的好了。”
“可我们没钱啊。”
在家里,因为是宗子,又是长孙,自小便要啥给啥,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除了家人,对谁都爱理睬不理睬,率性的很。
可购置返来的东西,又如何藏呢?
“你的意义是,她有能够是老崔氏教出来的?她这么短长?”吴氏仍有些不信。
但因为都是心性纯良之人,即便辩论,也都是打趣话,也可贵姑子出嫁,嫂子不忍的场景呈现。
“小姑,青青不要糕点。”
“那既然如此,为何这丫头晓得如此之多,侃儿说她不但会写字吟诗,现在连画都如此精美。”
钱大猛从主屋端来数得清米粒的粥,就着女儿春季晒干后小火烘烤的竹蜂,吃得苦涩。
“是啊,嫂嫂,小妹也可贵出门一趟,在我这里也不是外人家,父亲定然会应允的。或者,你将侃儿也放在这里几日,就说帮手照顾,青娆顿时就要嫁人,将来能出门的日子更是屈指可数。”
“这都是丑丫跟你说的?”
“都孩子的娘了,心眼儿咋就不见大呢?”吴氏忍不住挤兑冉氏。
“布、棉花、粮食、油、盐......”掰着指头,回想丑丫跟他讲起,过日子家里必备的东西。
“爹,我想买棉花和布做被子。”
“莫非她出身不凡?”
青娆本就爱读书,对有才调的女子特别钦慕,听闻吴氏问,严峻地身子微微前倾,手帕都快绞成麻绳了。
儿子是甚么本性,吴氏内心门儿清。
再说丑丫,吴侃卖得的二两银子揣在身上跟火炭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