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阳市国际大酒店[第1页/共2页]
白衬衫曾是夏雨眼中一道清爽靓丽的风景线,是她夸姣的神驰。现在回想起来,眼过的人中除了安南轩,她未曾见过任何人把这白衬衫的至尚穿得如此淋漓尽致。但面前这男人穿起来虽不及安南轩,但那白衬衫也好似专为他量身打造,撇开应有的气质,烘托得他文质彬彬,风采文雅。
四点多钟。她来到一家豪华的大旅店门前,踌躇几秒,挟着一股如幽兰的味缓缓拾阶而上。
月红色显腰蕾丝长袖,一条同色齐脚踝长裙,披了件长袖针织衫,一双平底玫瑰红仿皮鞋,一个漆皮暗纹纯白仿真皮手提包。乌黑的长发超脱,眉清目秀,风仪秀整,与那宵夜摊上蓬头垢面哈腰做事的乡间妹子判若两人。
这是她本来从万金的嘴里得知的。想来还是靠谱。
门前的玻璃窗干净无尘。夏雨清楚地看到本身的全貌:
她当即劈面前这男人有几分好感,一个清纯的含笑,大步上前,隔着办公桌落落风雅地向男人伸出了手,“萧总好!叫我小雯!”
一米六七的个,身材均匀,略显纤瘦,透着一股骨感美与超脱美。
年青男人冰冷的神情在这顷刻间变得寒微,“萧总!这位密斯来招聘。文员!”
一间敞亮宽广又都丽的办公室里。那仆人正负手面对大开的玻璃窗,入迷遥看阳市白日景色。
她在沙发坐下,翻了翻包,猝然慌里镇静地站起来,抱愧隧道:“不美意义萧总!刚打印出来的简历忘带了!”
那豪华的沙发上散落地坐着几个外宾。而总台,站满了穿着光鲜的客人,五六个前台蜜斯正给客人办理手续。
桌下的小狗蹲在她的脚边,抬头咬火腿肠的模样非常逗人。同桌的男生忍不住道:“你的小狗好丑!”
“嗯嗯!”夏雨含着一口粉连声应着,转眼却垂怜地把小狗了起来,让它舒畅地坐在本身身上吃。
夏雨带着小狗来到一家阛阓,给李英买了件一百多的纯棉长袖体恤。而虽是同城,她还是挑选了快递。其下的,更是精挑细选,精打细算。花了四百元,给本身购买了合适本身气势但又不贵且时髦的一整套。
仆人看起来最多四十岁,皮肤白净,前额有些许秃,戴着个黑边广大眼睛,个子不高,将军肚,着洁白刺眼的长袖白衬衫,笔挺灰色西裤。有几分朴重严肃,又有几分胜利人士的味。
她信心百倍。超出门边那块显眼的雇用榜。径直入内。
路过期,只偶尔听得一两间办公室里传出轻微的扳谈声。
男生呵呵干笑两声,道:“你们女生就喜好小宠物。”
她来到一间局促而坐无空位的素粉店,要了碗被辣椒染得红十足的素粉,又买了两根火腿肠,就挤着一个门生模样的男生斯斯文文地一边吃,一边把扯开包装的火腿肠凑到桌下喂小狗。
付了钱,从包里摸出那块在两元店买的电子表,看了看时候,便一边逛街一边向目标地走去。
大堂淡香缭绕,宽广高雅,金箔装潢,无一不彰显皇室气度。
夏雨抱紧了怀中的小狗,嘴角的笑美美,涓滴未有一丝担忧,非常享用。
她浅浅一笑,算是回应了男生。
这里是身份的意味,美人云集,连办事员的要求都颇高。消耗更高。来的多数是本国人、各省富豪与政要职员,要不,就是脱手豪阔的本地大老板。而万金一次都没来过。最首要的是,四月六号。明日有两位首要人物在这里呈现。
这家素粉店里的素粉很好吃,开在公交车站旁,买卖很好。三年来,只要她来阳市买东西,都会到这儿逗留一会儿,吃上一碗素粉。现在吃起来犹为的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