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吃货老头[第2页/共2页]
皇家有女初长成,力拔山兮气盖世?
说的明白点,就是大燕朝的人看来,一个植物身上好吃的部位就那么点,剩下的部位,全数都被低价贱卖给贫民了。
“真的?”吴兴义半信半疑。
这百香居的老板是个会做买卖的,并没有因为莫央寒酸的穿戴就暴露甚么鄙夷的神采,给的代价也很公道。
“唉。”
“这是九两银子您点点好,下次如果有如许的野味,记得还来帮衬小店买卖啊。”
“小赵啊…你说我刚吃了两只大肘子,肚子里还能装下红烧狼肉,爆炒狼肉,清蒸狼肉…狼肉卷饼子不?”吴兴义魂不守舍的问道。
“你这丫头,又欺诈老头子!我跟你说啊,老头子我但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你你你你…啊?”
“变废为宝啊。”莫央摸了摸本身肥嘟嘟的下巴。
吴兴义能看出来,这狼肉的品格极其上乘,浅显的狼肉,绝对不成能达到如许的品格。
“不成能,必然是老头子我想多了!真正的漪澜公主,就算长在官方,也必然是气质美好,小意和顺的大师闺秀。”
他是几十年的老饕,最好野味这一口,早就养成了一副火眼金睛。
“诶呦我的吴老爷啊,胃长在您身上,您能不能吃下去,本身还不晓得吗?”赵成扶额。
赵成对初恋的思念戛但是止,转眼,他就被吴老头硬拉回了百香居。
“行,店家利落,下次如果另有如许的运气,我必然再来。”把九两银仔细细包好塞进怀里,莫央眯着眼笑道。
莫央一愣,转头望畴昔,就见一个面庞驯良可亲,颇具“老顽童”气质的小老头,不住耸动着鼻子,直接把她逗乐了。
这并不奇特,就拿莫央地点的后代,家喻户晓的羊蝎子来讲。
“咦?”吴兴义耸动了下鼻子,眼中精光一闪。
莫央也不废话,单手将一头几百斤的狼肉扛在肩上。
吴兴义有才气也有品德,唯独一点不好,就是爱吃,太爱吃了。
莫央一个半大的野丫头,身材样貌哪点都跟习武之人不沾边,如何能够有打死狼王的气力!
等等,真公主一向长在官方,如果流落到官方的农户家庭,不会被养成这么一副豪放粗暴的模样吧?
吴兴义的天下观碎裂了。
“行了,别多想了,咱俩把本身的任务做好就行了。”
吴老头炸毛的模样活像个活力的河豚,莫央赶紧告罪,差点粉饰不住嘴角的一缕笑意。
“我打的。”莫央实话实说。
“何谓警犬啊?是一种狗的种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