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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乱年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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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小矮个的故事(上)[第1页/共3页]

跑路是辛苦的,每天担惊受怕,怕便条抓,吃不好,睡不好。逃窜的时候,他抢了混子身上的一百多块钱。跟我们一样,他没有挑选坐车,他是走路去的省里。八十多千米,小矮个走了一天一夜。

十六岁之前,他是个弱者,是个脆弱的人。十六岁,他的人生变了,面对如迷宫普通将来的门路,小矮个决然挑选此中一条最黑最暗的不归路。

被大雨淋的满身湿透,小矮个躲在桥洞子里过夜。抱病了,他仍然对峙。走到省里,他再也走不动了。网吧不敢去,旅店不敢去,他怕见到人,更怕看到穿戴蓝玄色警服的便条。在渣滓箱里住了两个日夜,白日他都不敢出来。有捡褴褛的白叟让他让处所,他眼巴巴的看着人家捡褴褛。等人家捡完了,他又躲进渣滓箱。

“你爸妈对你不好,你就别回家了,跟我来吧。”老头一脸有害,浑浊的眼睛深处,是残暴和酷寒。

车子中静了一会儿,林晨嘲笑,他笑着对我说,“明哥,你晓得我是如何找到你的吗?”

每个圈子各有分歧,不打仗这个圈子,我们永久不晓得他们的奥妙。这个天下是有丐帮的,很早很早之前就有了。丐帮有钱,一天支出很多。拐个孩子打断他的腿,叫他去街上乞讨能赚的更多。实在没用了,还能卖他一个肾换点酒喝。

“不晓得。”我摇点头。小矮个变了,变的让人望而生畏,跟他在一起我感觉很伤害,再也不像当初那么无拘无束了。

“明哥,我找了你好久。”在车上,小矮个透过倒视镜对我说。

兔子急了总有咬人的时候,杀过人的小矮个一把抓住窃匪的刀子,硬生生的夺过窃匪的刀子捅了此中一人一刀。两边对峙半天,一个混子看出小矮个不会打斗,一脚踢掉他手中的刀子,世人围着他又是一顿扁踹。

丐帮大多是残疾人,他们是赢利的机器。这个老头出了名的心狠手辣,那些窃匪不肯招惹他,心不甘情不肯的把小矮个放了。

小矮个没解释他为甚么要带我去王新的地盘,路上,小矮个缓缓的说出了他那天跑路以后的故事。

“恩。”俄然看到小矮个,我感觉很欣喜,但是夏琳的事,让我心不在焉。

“.........”小矮个听我说完,有些难堪。他咳嗽了两声,整的我直不美意义的。

都是混糊口,丐帮也是混子的一部分。老头从暗处走出来,“他没拿钱包,给个面子,把他放了吧。”

小矮个一向躲在渣滓箱,一个老头已经盯上他好久了。他看着那么脆弱,如果割了他的舌头叫他去街上要饭,他的不幸呼应当能为老头赚很多钱。

捅人被辞退,杀人跑路,这两年,他必然吃了很多的苦头吧。没法设想,一个逃窜时脾气脆弱的少年,是如何在这两年混成黑道巨擘的。

“是我对吗?”我问小矮个。

碰到了一伙混子,专职窃匪。一个混子被人追的急了,把钱包丢进渣滓箱。内里有一千多块钱,他看着内里的钱茫然。人家觉得他是窃匪的朋友,狠狠踹了他一顿,抢回了钱包。窃匪返来发明钱不见了,觉得是他匿下了,一群人围着他打,打的他吐出了血。

他是省里的大混子,林晨两个字,让省里的每个混子毛骨悚然。传闻过林晨的名字,但我没想到他就是阿谁鼎鼎驰名的林晨。

我害了他,如果许坤的小弟狗腿子抢了他的钱,我不帮小矮个出头的话,许坤也不会将肝火宣泄到小矮个身上。我救太小矮个,小矮个也救过我。他崇拜我,尊敬我,他恋慕我的打动,恋慕我敢打敢拼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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